粤电广州宝洁光伏发电项目之系统集成工程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5-18 13:51:58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项目名称:广东粤电广州宝洁光伏发电项目之系统集成工程
二、招标编号:0724-1200C05N0760/02
三、建设单位: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太阳能分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工程概况:广东粤电广州宝洁光伏发电项目拟在广州开发区的西部工业区内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厂区的建筑群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装机容量为1008kWp。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通过光伏组件转化为直流电力,再通过并网型逆变器将直流电能转化为频率、相位符合要求的正弦波电流并入用电系统。
七、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电池组件除外)、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具体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八、工期要求:要求项目于2012年8月10日前投入运行。
九、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同属一个母公司的母、子公司或两个及以上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在光伏工程、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工程的实施经验和能力;具有已完工的光伏并网电站工程业绩。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如果不具备下述4.1、4.2所述资质之一的则必须进行相应的分包,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书面分包协议原件,分包商必须有相适应的营业范围、资质和业绩如下(如果需要分包):
4.1 施工、安装分包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4.2 设计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4.3 分包商不得再分包或转让。分包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中标后除非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分包商,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5、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必须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和申请文件后方可报名。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同时提交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采用WORD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1份),纸质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在向招标代理提出报名申请(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递交了合格的申请文件(按格式编制,同时提供电子版)后才能完成报名手续。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2年 5 月 18 日-2012年 5 月 22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2年 5 月 18 日-2012年5 月 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如果用快递的方式,以国义招标公司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投标报名方式:①传真至020-87673286曹小姐;或②派员到以下地点递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及《报名申请文件》格式从国义招标网站www.gmgitc.com下载)。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座)16楼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
2、投标人报名及审查相关事务的流程:
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及其附件(从国义招标网站www.gmgitc.com下载)——②按公告要求报名——③根据规定的格式文件编制和准备报名申请文件——④按要求递交报名申请文件——⑤等候来自国义招标的可办理购标手续的通知——⑥按要求办理购标事宜(由国义招标2楼综合部购标室负责)。
3、在必要时,为有助于申请文件的审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申请文件进行书面澄清;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本阶段的澄清中,投标人对澄清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予以清晰明了的回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投标人递交的第二次第三次补充资料;对于不是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而引起的,而是由投标人主动提出的修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接受。
十二、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具体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具体日期另行通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注意:对于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文件的,请投标人务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报名申请文件,和②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发售方式:
方式一、派员前来购标室办理购标事宜:(1)现场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现场缴纳标书款;(3)现场领取发票和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
方式二、采用邮购+汇款方式办理购标事宜:(1)按要求填写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同时附上支付凭证复印件)至购标室;(2)注意查收快递,以便及时接收来自购标室的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和发票;(3)收款人账户信息见第4条。注意:及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同时附上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在传真后应及时与发售招标文件的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确认。
4、发售招标文件事宜由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购标室负责,具体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另行通知;
电话:另行通知;传真:020-37652396;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2楼(购标室)(邮编:510080)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行号:308581002097)
账 号:120905690610808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投标人准备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和递交标书所产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购标事宜除外),可按下列地址和电话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80)
电话:020-87768198-639、624;传真:020-87673286
联系人:曹小玉(chenity@foxmail.com)、赵令喜(13503077217,NYHB99699@126.com)
十四、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太阳能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北塔1906室(邮编:510630)
传真:020-85138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