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省听证阶梯电价15省被指首档太低
添加时间:2012-05-22 08:33:51
来源: 国际能源网
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听证会正陆续在各省市区密集召开,其规模在中国把听证会引入价格决策以来史无前例。
首档电量定多少、按年定量是否更合适、家庭人口数量该不该考虑等细节引发广泛争议。而在已经举行听证会的19个省份里,有15个省份听证代表普遍反映首档电量定得太低。
基本电量不够用
等于变相涨电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6月1日起将全面试行居民阶梯式电价。第一阶梯为基数电量,此阶梯内电量较少,每千瓦时电价也较低;第二阶梯电量较高,电价也较高一些;第三阶梯电量更多,电价也更高。
安徽省物价局近日召开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方案听证会。针对物价部门公布的两套方案分别把一档电量定在120度和150度。听证代表孙自铎明确提出了不满。“我认为刚才提出的两套方案是偏低的,我建议改一档为180度。与外省相比,安徽省总的基础用电量是偏低的,但是就我们省居民的情况来说,用电量不应该比沿海省份低。”他说。
“国家实行阶梯电价是为了环保,为了节省资源,对于这一点我们老百姓肯定是支持的,”合肥市居民陈云香说,“但是每月150度的基本电量肯定是不够的,这就等于是涨电费了,希望政府能制定更合理的标准。”安徽省物价局表示会认真考虑听证代表意见,修改完善方案后向社会公布。
在广东省居民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上,不少代表直指电网公司应更多地承担社会责任,将上涨的成本通过挖潜增效来弥补,而不能只依赖于电价上涨。
阶梯电价方案 各省差异较大
中国颁布于上世纪末的《价格法》率先将听证会这一形式引入政府决策的实践中来。在这一法律和相关配套政策的保护下,公民通过价格听证会向政府表达意见的权利得到充分体现。另一方面,在重大价格政策出台前召开听证会倾听民意,也成了价格主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在此番电价听证过程中,纵览各地的阶梯电价方案,各省方案差异较大。方案中,首档电量的确定最受关注。按国家发改委设计居民阶梯电价的总体原则,第一档按照80%覆盖率比例确定电量标准。在已经举行听证会的19个省份里,有15个省份听证代表普遍反映,首档电量定得太低了。“不能让听证会成为单边涨价会”。
还有一些省份的舆论质疑听证会代表的选定不够透明,呼吁尽快理顺电力体制,打破供电行业垄断,真正核算电力成本。
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的范和生教授指出,这次电价改革过程中如此大范围地关注民生、倾听民意,体现出中国政府决策透明度和民主化日益深入。而面对公众目前的争议和质疑,更多的坦诚、更多的公开是最好的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