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中心一期A地块太阳能热水器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招标
添加时间:2012-05-14 18:14:5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经济创业中心一期A地块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惠发改投【2010】97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广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100% ,招标人为无锡广厦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经济创业中心一期A地块太阳能热水器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为:无锡市惠山区
(2)工程规模:采用真空管集热,工程造价约85万元;
(3)计划开工及竣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工期要求100天。
(4)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100%合格;并不得影响“扬子杯”的评定。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太阳能热水器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太阳能热水器制造商或经太阳能热水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一品牌、同一产品只能有一个投标人。②投标申请人在无锡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能为用户提供长期的专业技术售后服务,具备销售、安装、售后服务一条龙服务;③提供所投标产品的国家太阳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产品规格型号须包含Φ58mm×L1800mm);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如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章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全部入围。如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时,在/(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于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中抽取,抽取的申请人限定为不少于/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2 年5月14日上午 9 时至 2012 年5月18日下午 16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5月24日14时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惠山服务点(无锡市政和大道209号6楼)。递交资格预审时间为2012年5月24日下午14:00-14:30。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广厦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惠山区 地 址: 无锡市建筑西路586号
邮 编: 邮 编: 214000
联 系 人: 陈子杰 联 系 人: 黄珂
电 话: 电 话: 0510-82835960
传 真: 传 真: 0510-8283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