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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及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5-11 18:35:34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招 标 公 告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双鸭山锅盔山、老平岗、杨木岗、密山临河、潘家店项目风机及附属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已完成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招标前的所有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工程简介
  1.1项目名称:双鸭山锅盔山、老平岗、杨木岗、密山临河、潘家店项目风机及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1.2项目概况:
  第一标段:双鸭山锅盔山风电场规划容量为49.5MW,共建设33台1500kW风机,采用机型为金风82/1500-70机型(Ⅱ类风区),风机变流器型号FREQCON风冷系统。
  第二标段:老平岗风电场规划容量为49.5MW,共建设33台1500kW风机,采用机型为金风87/1500-75机型(Ⅱ类风区),风机变流器型号FREQCON风冷系统。
  第三标段:杨木岗风电场规划容量为49.5MW,共建设33台1500kW风机,采用机型为金风87/1500-75机型(Ⅱ类风区),风机变流器型号FREQCON风冷系统。
  第四标段:黑龙江密山(潘家店)风电场属于扩建风电场项目,与临河风电场及已建成的蜂蜜山、柳毛风电场共用一个220KV升压站和送出线路,本风电场的升压站内建设内容列入黑龙江密山(临河)风电场。风电场采用丹麦维斯塔斯风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V90-2.0MW/1.8MW风机。黑龙江密山(潘家店)风电场装机25台,容量49.8MW。其中V90-2.0MW风机24台,V90-1.8MW风机1台。
  第五标段:黑龙江密山(临河)风电场属于扩建风电场项目,与已建成的蜂蜜山、柳毛风电场共用一个220KV升压站和送出线路,本风电场的升压站内建设内容列入黑龙江密山(临河)风电场。风电场采用丹麦维斯塔斯风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V90-2.0MW/1.8MW风机。黑龙江密山(临河)风电场装机25台,容量49.8MW。其中V90-2.0MW风机24台,V90-1.8MW风机1台。
  投标人可兼投,但是1、2、3标段一家投标单位最多可中两个标段,4、5标段一家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
  如果投标人中了1、2、3标段中任意标段则不能中4、5标段。
  如果投标人中了4、5标段中任意标段则不能中1、2、3标段。
  1.3工期:
  双鸭山锅盔山、老平岗、杨木岗项目:
  开工日期:2012年7月16日
  完工日期:2012年10月15日
  工期:92日历天
  密山临河、潘家店项目:
  开工日期:2012年7月6日
  完工日期:2012年10月30日
  工期:117日历天
  1.4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在不低于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达标投产要求的基础上,还应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标投产并达到要求质量标准的目标和措施。
  1.5招标范围:
  (1)一般规定;
  (2)塔筒各个部位的吊装;
  (3)机舱吊装;
  (4)发电机的吊装;
  (5)叶片的地面组装和吊装;
  (6)风机塔筒内部的变压器、电抗器、变流系统、冷却风扇等塔筒基础平台设备安装及内部接线;
  (7)塔筒外部人梯、内部爬梯安装;
  (8)塔筒接地;
  (9)风力机吊装完成后,机舱、塔架内的安装(包括全部塔筒内电缆敷设连接、电缆预留段连接、接地等),电气一二次设备及材料施工安装至各控制及开关柜;
  (10)附件:螺栓、塔筒内饰件、电缆、风速仪、风向仪等的安装;
  (11)油漆(吊装、卸货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油漆损坏的补漆);
  (12)吊装前的风机、叶片、塔筒等设备的清洁和吊装验收前的机舱、塔筒内清洁工作;
  (13)风机设备的现场卸车、建档、保管、看护,设备临时堆放场的规划与建设。包括 33 台风力发电机分批次的机舱、轮毂、叶片、控制柜、塔筒、螺栓等所有风电设备的卸车和集装箱的掏箱及清点工作,及抵运风电场现场的风电设备的保管及风机、塔筒包装物的统一收集、堆放和保管及定期返还招标方,负责需返还厂家包装物、台车的保管及装车;
  (14)承包人为保证风机设备摆放、吊装对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提出意见,并通过业主和监理审核形成审核后意见。招标人负责按照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审核后意见进行风电场场区道路及吊装场地平整施工。承包人车辆包括吊车需按照发包人规划的道路行驶,严禁碾压场内道路意外区域,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为保证设备运输及风机设备堆放、吊装所进行的必要道路、吊装现场修整、维护及场地平整,及冬季除冰雪、雨天排积水等以保证通往风机和存储区道路畅通,因风机塔筒等设备比计划时间晚到造成的误工、二次倒运和看管、吊装延迟、人员设备闲置等全部工作均由承包人完成和承担,其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且此费用为固定费用,在合同期内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
  吊装开始后,除气候或发包人原因,整个吊装工期内承包人吊装进度不得低于3天吊装1台,否则发标人有权重新拆分标段。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承诺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决不因任何原因拖延,必要时必须采用增加吊装设备、施工人员等措施以保证该项目进度完成结点在要求截止工期前完成,期间增加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防水及防腐处理、各节塔筒、基础环外圈、机舱、轮毂等需要密封部位的密封;
  (16)严格按照厂家现场安装规范手册进行吊装,在风机未完成受电(并网)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风机设备损坏。积极配合静态调试,免费提供调试时使用的发电机及油品,保证风机调试时电能;配合240小时试运行期间工作及各项消缺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如现场不具备并网条件时,吊装作业时承包人应将机头安装在脱网期间现场主风向±15度方向,主风向方向由发包人提供。
  (17)承担施工期间全天候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
  (18)必要的道路维护及修理;
  (19)其他:在风电领域属于约定俗成的吊装工作范围。
  (20)将甲方提供的所有风电机组设备拉运至风电场施工现场制定地点,以及完成风场外广告标识牌的吊装。
  (21)塔筒连接螺栓抽检。
  2、招标方式和原则:
  2.1招标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2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承包人。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如下资质(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A、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C、特种专业工程(限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部分等级
  D、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近三年,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资金垫付能力,要求提供近三年的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
  (5)2009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有效,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投标申请人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从事过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 二 级建造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出席,并随带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或工商局出具相关证明、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以上证件均需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对投标人的上述证件进行验证。
  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2012年 5 月 10 日至2012年 5 月16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2)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2层
  邮编:100873
  联系人:程经理
  电话:010-6894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