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乐胜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5-04 14:33:2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航大安乐胜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已由大发改能源字[2011]33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航百安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的风电场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中航大安乐胜风电场二期工程,厂址位于吉林省大安市乐胜乡,装机规模为49.5MW,项目总投资39350.97万元。拟安装24台单机容量为2000KW和1台容量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并配备25座箱式变电站。
2.1项目名称:中航大安乐胜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设计项目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49.5MW风电场项目的勘测设计;风电场地质勘探;变电站、生产生活区地形图的测绘和地质勘探;风电场微观选址、风机定位测量、风机排布设计、风场总平面布置图;风机基础优化、风电场所有工程(供水、供电系统、变电站、生产生活区、风机集电线路、风场送出线路、风场施工道路、风机变工程、送出线路接入站的切改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图纸审查(项目当地有资质的审图机构);竣工图编制及编制招标技术文件(含服务、工程、设备及材料)工程进度图表;设计概算等。按委托方要求提供土建结构电气暖通,消防节能等专业的计算书.按委托方要求安排专业人员参加成果审查,优化,招标文件审查,评标,设计交底,工程验收等。
2.3设计深度标准:符合行业设计深度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行业勘察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ISO9000系列标准);
3.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无亏损,无工商、税务处罚情况发生;
3.5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风电工程勘测设计相关业绩;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为2012年5月4日至2012年5月10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三天提交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航百安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点:长春市春城大街3231号(诺亚商务酒店906室)
联系人:孙新玉
电话:0431-8768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