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塔裙楼光伏系统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添加时间:2012-04-25 17:45:11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盐城市城南新区广播电视塔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立项批文号:盐发改审[2009]198号),工程所需资金自筹已落实。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作为共同招标人,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城市城南新区广播电视塔裙楼光伏系统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项目的投标报名及投标。中标人中标后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并由总承包单位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约定支付工程款。
2、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①项目地点:城南新区广播电视塔位于城南新区中心内港湖东南侧。
②项目规模:光伏电池板面积约320M2,造价约100万元,具体数量及规格等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
③工期要求: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光伏设备的采购、供应、安装及其伴随服务工作。
4、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城南新区广播电视塔工程总体质量目标确保“扬子杯”;本工程不得影响总体质量目标“扬子杯”的评定。
5、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包,主要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广播电视塔裙楼光伏系统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及其伴随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如下:
(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三级及以上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的建造师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三级资质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自2011年7月-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投标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产等状态;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5)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而且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7、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全数法入围办法。
8、定标原则
评审定标办法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成交人;确定原则:主要从企业综合实力、投标文件响应程度、业绩、售后服务、谈判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来确定成交人,具体详见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9、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于2012年4月24日17时至2012年5月2日17时前携单位介绍信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2室)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工本费人民币600元整),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10、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盐城市工商银行阳光分理处,账号:110966481900000115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四楼418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8197368)。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11、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投标资料,将导致投标不合格。
12、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保证金;已缴纳诚信保证金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13、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4、开标地点:盐城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开标厅(地点: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15、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6、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为0515-88196565,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建设方: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锋
联系电话:0515-88116602
招标人: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596281909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伟 联系电话:0515-88351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