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高污染高能耗项目严禁入工业园区
添加时间:2012-03-06 14:58:16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高污染高能耗项目今后严禁入工业园
为从源头控制污染,今后高污染、高能耗、低产出的生产项目,将禁止进入惠州市各类工业园区。记者从惠州市环保部门获悉,惠州将建立工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入园项目环评的联动审批机制,工业园区环保配套设施必须与园区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为清洁生产企业报建审批和采购开辟绿色通道。 目前22个工业园区拒绝污染
国家级工业园区2个: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省级工业园区5个:广东惠州惠阳经济开发区、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广东惠州工业园区、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东莞凤岗(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区。
各县、区自行设置的各类工业集中发展区15个。
加快推进规划环评工作
据悉,目前惠州通过国家和省政府审核备案的工业园区有7个,已形成了石油化工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新能源、光机电一体化、机械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科技、服装制鞋等产业集群。各县、区自行设置的各类工业集中发展区15个,规划面积6295公顷。
据了解,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不符合园区产业准入条件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的高能耗、高污染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入园,从源头控制污染,尽可能减少园区污染物的产生。
为防止出现先发展后治理的环保问题,要加快推进规划环评工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建立工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入园项目环评的联动审批机制,对未进行规划环评的工业园区,暂不予受理除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建设和循环经济类以外进入园区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工业园区将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工业园区环保配套设施与园区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要求,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等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
清洁生产企业可申请减免税
据惠州市环保局介绍,,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清洁生产项目和采用清洁能源的建设项目,优先审批,并积极帮助企业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强在法律、政策和技术上的指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惠州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作为原料进行生产的中小企业,自投产之日起,5年内可以申请减征或免征所得税,目前惠州市环保部门已把清洁生产补贴奖励等相关经费纳入排污费专项资金和节能减排使用资金,与财政、发改、经信、科技等部门协调,联合制定应用先进清洁生产技术企业的奖励补贴制度,实行优惠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