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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4号锅炉引风机改造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4-10 20:01:40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项目简介:
  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株洲市区,#4机组容量为1*310MW,于2003年8月并网发电,锅炉为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W”型火焰燃烧,双拱型单炉膛,亚临界自然循环汽包炉,并已配套建设了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机组已建成投产多年。原设计煤种为本地低挥发份无贫煤烟煤、贫煤及少量烟煤的混煤。引风机为动叶可调轴流式,型号为SAF26.6-15-1,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设计制造。投产以来,风机运行良好,汽轮机和发电机由哈尔滨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制造和供货。机组于2003年投入商业运行。
  本次引风机改造工程为#4炉脱硝改造、电除尘改布袋除尘器、空预器改造的配套改造工程,并取消原增压风机。改造采用整体更换模式进行,不允许利旧,更换后的引风机需满足锅炉新增脱硝装置改造、空预器改造、取消增压风机后锅炉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各项要求,因此需对#4炉两台引风机进行重新设计、选型和供货。机组大修开工日期计划定于2012年9月(暂定)。
  二、招标范围:
  投标人总的工作范围包括引风机改造的全部设计、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安装指导、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验、检验、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不包括引风机电机、设备安装)。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有300MW级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动叶可调轴流式引风机设备或改造工程总承包能力及具有本次招标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
  3.2、投标人应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及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完全符合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3.3、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 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3.4、具有良好的信誉,在各单位优良供货业绩。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3.6、近5年内具有5台(套)以上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配套动叶可调轴流式制造、运行使用业绩,设备在投运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且无事故发生。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在资格预审中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7、如投标人已与技术持有方签署长期技术转让协议的,应提交技术转让协议的复印件(应反映技术转让内容,期限等主要内容)。
  3.8、如有其他厂配套主要零配件,投标人应提供配套厂及扩散厂的名称并应得到招标人的认可,投标人对配套厂及扩散厂产品的质量、运行可靠性负全部责任
  3.9、投标人必须承诺按大唐集团公司发布的工期定额标准,保证按期完成交货进度。
  3.10、投标商必须承诺如中标在合同执行阶段不得以原材料涨价等理由提出涨价、降低质量标准等影响招标方利益和工程进展的要求。
  3.11、潜在投标商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4.1报名时间:2012年4月9日~2012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4.2投标人需传真报名申请表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将营业执照、资质材料、报名申请表、有效证明材料、联系人身份证等可以证明胜任本招标项目的支持性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wangjuan@cweme.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发售招标文件:
  1、提出申请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收取编制成本费 1007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须知:
  1、投标人在近两年的投标活动中,如有查处的行贿受贿行为和异常作假等劣迹者,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
  2、投标人在近两年的投标活动中,如发现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履约能力等不良表现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
  3、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报名资料如与投标资料不符,作废标处理。
附件下载:株电4号锅炉引风机改造招标公告(发布版).doc 附件一:报名申请表.doc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建设北路1号(412000)
  联 系 人:何县宇
  电 话:13507332788
  传 真:0731-28303085
  邮 箱:13507332788@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地藏庵南巷1号电研大厦C座703室(100045)
  联 系 人:王娟
  电 话:010-51967681
  传 真:010-51967698
  电子邮箱:wangjuan@cwem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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