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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风电场HSW-250kw风电机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添加时间:2012-04-09 16:20:48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供货范围:
  (1)风电机组整套(4套),包括风电机组及塔筒、风电机组至塔底控制柜的联接。
  (2)远程监控系统(含监视系统)整套。
  二、工程建设地点为:北方龙源风电公司锡林风电场。
  三、交 货 期:供货合同签订后60日内。
  四、资金来源: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专项资金。
  五、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招标范围相关内容。
  3、塔筒制造厂家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在A2及以上资质)。
  4、风力发电机组近三年内具有同类机组不少于两项工程(附合同)制造业绩。
  5、塔筒制造厂家近三年内具有850KW级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的风机塔筒100台的制造业绩。
  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9日—2012年4月13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内蒙古嘉宸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报名所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二份,电子版一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两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概况原件及复印件;
  (7)塔筒制造厂家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在A2及以上资质)。
  (8)风力发电机组近三年内具有同类机组不少于两项工程(附合同)制造业绩。
  (9)塔筒制造厂家近三年内具有850KW级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的风机塔筒100台的制造业绩。
  七、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
  2、地点:内蒙古嘉宸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9号银都大厦12楼1205室
  审查时需提供上述(1)—(9)项证件的原件,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   招 标 人: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胡永强
  电 话:18947109295
  代理机构:内蒙古嘉宸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9号银都大厦12楼1205室
  联 系 人:张红
  联系电话:0471-6286126 13848173510
  传 真:0471-658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