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管道液化气价上调 实行进销价格联动
添加时间:2012-04-07 13:26:12
来源: 国际燃气网
记者6日从山东省烟台市物价部门获悉,在前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考虑到居民承受能力及国际石油市场波动等因素,从4月1日起,将烟台市管道液化气价格由原来的15元/立方米调整为17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2元。
采访中,烟台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此次,烟台市还出台了《烟台市区管道液化气进销价格联动办法》,上面规定:管道液化气销售价格与液化气出厂价格联动。当液化气出厂价格比基期价格提高(降低)超过一定幅度,并持续一定时间,相应调整管道液化气的销售价格,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以不少于3个月为一个联动周期。
同时,在一个联动周期内,液化气平均出厂价格每提高(降低)达到或超过400元/吨,则相应调整管道液化气销售价格1元/立方米。如本周期内出厂价格提高(降低)未达到400元/吨,则下一周期累计计算,直到价格累计提高(降低)达到或超过400元/吨,再行调整销售价格。
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在联动周期内液化气出厂价格提高幅度达到或超过400元/吨,管道液化气经营企业认为需要进行价格调整时,须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提价申请。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申请和监测资料,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批准,经营企业不得擅自调整管道液化气销售价格。
“当液化气出厂价格显著下降时,市价格主管部门将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适时下调管道液化气销售价格。当管道液化气与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达到7.5:1时,不再上调管道液化气销售价格,由价格主管部门提请市政府通过其他措施解决。”
按上面比例,记者粗略计算了一下,以目前居民用天然气价格2.4元/立方米为例,那么,管道液化气价格将最高为18元/立方米,超过部分将由物价部门提请市政府给予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