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核定全省煤矿矿井通风能力
添加时间:2012-04-06 12:11:5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2011年,云南省应进行通风能力核定的矿井为1084对,截至今年3月底,已进行通风能力核定并经专家委员会审查合格、报省安监局审批的矿井916对,占应核定矿井数的84.5%,云南省安监局分三批对916对矿井进行了公告,核发了年度通风能力核定证书。
据了解,云南未进行通风能力核定的矿井为168对,占应核定矿井数的15.5%,主要包括2011年底关闭的矿井、改扩建矿井、资源枯竭矿井等。部分煤矿按照核定工作组的建议更换了主要通风机、重新设置了风门风窗等通风设施、优化了通风系统。通过核定,云南初步掌握了全省煤矿矿井的通风能力,为防治煤矿瓦斯事故起到了积极作用。
云南2012年度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分为动员部署、现场核定、逐级审查、审核公告4个阶段。云南省安监局要求把好质量关、培训关、现场关、报告编制关和内审关,认真做好2012年度煤矿通风能力核定,为煤矿安全监管提供基础数据。会上,云南省安监局还与通风能力核定机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云南省煤矿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