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制度变革调动市场积极性
添加时间:2012-03-26 12:52:02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当下我国节能减排的严峻形势。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节能减排成为民主党派中央积极建言献策的热词之一。
推进制度体系变革
“十二五”规划提出的节能减排目标更加具体,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也更加严峻,如果不从深层次解决转型问题,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将越来越艰巨。
民革中央在提案中认为,当前节能减排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追求经济增长与节能减排之间的矛盾仍较突出;责任不够明晰,阻碍目标真正落实;节能减排市场机制及规则尚不合理,目前节能减排产业发展面临比较严重的制约和瓶颈;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但仍不完善;监管不到位,基础工作薄弱;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部门间的交流与沟通不够顺畅,信息共享与交流不足,导致部分研究重复投入。推进制度体系变革,将节能减排全面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过程,调整地方政府及干部政绩考核的指标体系,切实执行节能减排“一票否决”制度。完善节能减排法规制度体系,确立责任分担补偿机制。研究出台节能减排产业市场化激励政策组合,改进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体系,突出重点,建立新型节能减排服务和市场交易平台。
建企业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经济增长过度依赖高耗能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2009年,我国工业能耗占全国一次能源消费的71.3%,其中高耗能行业占工业能耗的80%左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过程中排放的重金属、氨氮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仍居高不下。
九三学社中央在提案中提出,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已进入深水区,加快建立企业节能减排长效机制迫在眉睫。当前我国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主要采用政府推动型模式,需要市场的力量来完善节能减排的制度体系。九三学社中央认为,加快出台系统而完备的经济补偿制度,以提高民间力量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吸引社会资金投资节能减排,是我国节能减排的当务之急;制定合理的税收品种与税率,全面改革资源税,研究开征环境税,正确考核和计量节能减排价值,促进节能减排;政府进一步引导社会对节能减排产品的需求;考虑增设节能减排外部效益财产权,再界定谁拥有此项权利,单独核算,立法保障并着手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对节能减排活动、节能减排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管力度。
健全政府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责任制
近期,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发布,增加了PM2.5
监测指标,PM2.5由民间热词变为官方标准。今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将开展PM2.5等项目监测,2015年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公党中央认为,虽然目前已有成熟的PM2.5监测技术,并且我国已经在部分城市开展了包括PM2.5在内的城市空气质量试点监测工作,但由于在全国统一开展PM2.5监测涉及仪器设备购置安装、数据质量控制、专业人员的培训、财政资金的支持等大量系统的准备工作和能力建设工作,因此目前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开展PM2.5监测工作还有一定难度。致公党中央建议,“十二五”期间继续加大投入,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确保在新标准生效前实现全国各地都有能力开展PM2.5等新指标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建立空气质量分析会及点评制度,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责任制。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分析研究平台,及时公开环境空气质量信息。研究查清我国的大气环境容量,对那些污染物排放量大,超过环境容量极限允许的新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重视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运用污染源普查成果开展优化产业结构研究,通过降低污染源排放强度,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新跨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