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能源行业
添加时间:2012-03-22 11:57:56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近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改革仍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在近年来各项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的基础上,继续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进一步深化改革,着力解决深层次矛盾,促进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
意见中指出在能源经济方面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体制改革
稳妥推进电价改革,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方案,开展竞价上网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推进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完善水电、核电及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机制。
深化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择机推出改革方案。深化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
合理制定和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合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积极推动水权制度改革和水权交易市场建设。
推进环保体制改革,开展碳排放和排污权交易试点。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