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家寨330kV变电站保护更换工程施工谈判公告
添加时间:2012-03-19 16:17:4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项目法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1.项目法人:青海省电力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程规模、建设地点及标段:
1.工程规模: #1、#2、#3主变保护更换及#4主变后备保护更换;7台断路器辅助保护更换;黄景I、II线各增加1套远跳装置;330kVI、II母线母差保护更换,增加14套测控装置。黄家寨330kV变电站桥黄III回、黄安线保护更换,详见工程量清单。
2.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1、#2、#3主变保护更换及#4主变后备保护更换;7台断路器辅助保护更换;黄景I、II线各增加1套远跳装置;330kVI、II母线母差保护更换,增加14套测控装置。
标段二:黄家寨330kV变电站桥黄III回、黄安线保护更换。
3. 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三、施工工期安排:2012年4月1日-2012年9月20日
四、招标方式与合同签订:本次工程施工项目采取竞争性的方式。根据谈判文件和招标方提供的所有谈判资料作为投标依据,技术与商务部分同时投标。 依据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谈判申请文件,由招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与中标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五、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六、投标人资格业绩条件:
凡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本公告其它内容、并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均可参加本次公开招标: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关部门认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送变电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同时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认定的一级承装类(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取得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应具备在海拔2200米以上的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和业绩;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截至本次谈判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自本次谈判之日前三年内未发生人身重大伤亡事故和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二年内未发生特别重大死亡事故的;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七、投标资格审查具体安排:
1.凡满足上述投标资质条件,自愿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法人请针对资格条件进行自查,认为满足投标条件的法人均可参加投标。招标人不再另行发布资格审查公告。
2.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请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招标人在谈判申请文件评审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不予退还。
3.资格审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影印件;
(4)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资料(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公司成立与发展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公司组织机构,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社会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情况,明确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5)投标之日前三年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上述报表的本年度季报;
(6)主要工器具、机械设备情况一览表,及其状况说明;
(7)同类工程业绩统计(地点、规模、建设单位、建设工期、投产日期);主要人员参加的同类工程统计(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投产日期);以上统计,均应出具工程项目法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原件。
(8)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履约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履约能力综述,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自资格后审之日前三年内是否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是否发生人身重大伤亡事故,三年内是否发生特别重大死亡事故);
(9)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需加盖法人章,并注明内容核实的联系人及电话。
4.报名及发售标书:请资格自审合格的单位于2012年3月16日~2012年3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谈判文件,同时请携带U盘以获取电子版的谈判文件。
5.各项目谈判文件售价每标包600元,谈判文件售出后一概不退。
6. 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时间、地点和截止时间:所有谈判申请文件须于2012年3月22日上午9时前(北京时间)递交至青海省西宁市南川西路璟上璟酒店4楼会议室。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谈判申请文件文件。
7.投标人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对其所投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谈判保证金。
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中心广场支行宁新分理处
账 号:2806026809100002525
联系人:张龙
电 话:0971-6076892
传 真:0971-6076898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