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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凌新疆分公司第一批风电场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3-19 15:50:36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 概况
  布尔津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境内,位于额尔齐斯河谷风区规划范围的城西风电场内,距离布尔津县东南约5km,国道G217附近,距离乌鲁木齐市直线距离约300km。
  托克逊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位于新疆小草湖风区规划范围的南风场内,属于小草湖风区,距离托克逊县城西北17公里,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为145公里。
  上述两个风电场为新建工程,由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负责开发,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为1500kW~2000kW。项目区场地开阔、地势较平坦。
  本项目招标人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单位为新疆电力设计院,项目法人(甲方)分别为五凌布尔津电力有限公司、五凌托克逊电力有限公司。
  现布尔津风电场一期工程和托克逊风电场一期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招标人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已方)。
  二、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两个包:
  B1包:布尔津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建设监理;
  B2包:托克逊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建设监理。
  本监理工程范围为上述两个包的全部建设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四通一平施工准备、塔筒基础开挖浇筑砼、塔筒及风机安装调试、场内一二次设备(线路)安装调试、监控系统安装调试、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的土建安装调试以及生产、生活设施施工等全过程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包括上述工程范围内的设计过程监理、设备采购、风场土建、施工管理、设备安装调试、设备监造、可靠性试运、性能试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水保/环保验收的服务等内容。
  投标人必须同时投上述两个包,但每一包的投标文件应单独分卷成册提交。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应分开装订、分别密封。
  三、 工程工期
  本工程拟定2012年4月30日开工建设,2012年11月30日前投产发电并移交生产。
  里程碑进度计划
  序号 里程碑事件 控制工期(年、月、日)
  1 四通一平 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5月15日
  2 风机基础、升压站土建工程(包括综合楼) 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9月30日
  3 升压站电气工程 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
  4 风机、箱变基础施工 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7月31日
  5 35kV集电线路(包括通讯光缆) 2012年6月15日至2012年9月15日
  6 箱变安装(包括高低压侧电缆 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
  7 塔筒、风机吊装 2012年7月1日至9月30日
  8 风机试运行、消缺 2012年10月31日
  9 风机全部并网发电 2012年11月30日
  四、 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五、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国家部委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业绩:近5年承担过两个及以上类似本工程性质及规模的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服务(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4、财务状况:近三年(2009~2011)财务状况稳定、可靠,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
  5、总监及主要人员:拟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监理单位员结构合理、人员足够、专业齐全、经验丰富,具体要求如下:
  (1) 总监: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持有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B证;至少全过程参加过2个以上类似本工程项目性质与规模的监理服务并担任主要负责人(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2) 主要土建及金结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有1个以上类似本工程土建及金结设备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3) 主要机电设备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有1个类似本工程机电设备安装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4) 具有设备监造技术能力。
  6、技术装备:具有完成本合同的相应检测设备和技术装备。
  7、其它: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六、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十二个月止。
  七、 投标限制
  1、 为本招标工程项目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或其关联公司;
  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八、 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2年3月19日至3月23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1、面售
  请投标人派人持以下证件前来购买:
  (1) 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2、网售
  申请网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
  (2) 投标人详细地址: ,
  邮编: ;
  (3) 联系人姓名: ;
  联系方式:手机 、办公室电话 、
  传真 、邮箱号码: 。
  注明是否需要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
  (4) 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人单位名称”和“购买××项目标书款)。
  招标人确认标书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在投标时领取,如投标人要求邮寄,需另外支付邮寄款。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采用网售方式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持以下证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招标人将在投标时核对投标人资质,并拒收资质不符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3、标书费用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人民币 1000元/包,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九、 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 年4月11 日上午9点,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二楼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2 年4月11 日上午9点在指定地点开标。 开标前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办公大楼 邮编:410004
  联系人:瞿宁
  电 话:0731-85893338 传 真:0731-85893445
  邮 箱:wlzbcg188@163.com
  标书款汇款帐户信息:
  户名: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帐号:43001767061050000299
  开户行:湖南省长沙市建行赤岗支行
  工地现场联系人:
  布尔津项目:张忠令 电话:18699176829
  托克逊项目:卢善云 电话:18699176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