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哈尔滨市将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添加时间:2012-03-27 10:30:52
来源:黑龙江日报
哈尔滨市近日出台意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提出通过5年至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局面。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工程体系和管理运行机制,实现城乡供水保障能力、防汛抗旱减灾能力、农田水利建设水平、水生态环境质量、节水型社会管理水平的提升。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哈市全面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8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至36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55。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对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对未取得取水批准文件的建设项目,相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私建取水设施。探索建立区域水权转让补偿机制,利用市场机制优化水资源配置。
据悉,“十二五”期间,哈市松花江干流堤防防洪标准达到20年至100年一遇,其中城区江南、江北堤防防洪标准达到50年至100年一遇,其他堤防防洪标准达到20年至50年一遇,37条重要中小河流重点河段堤防防洪标准达到20年至50年一遇,传统干旱区工程性缺水问题基本解决。到2020年,哈市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的防汛抗旱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