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名称:1号机组大修管材、建材、法兰。
2、资金来源:1号机大修费用。
3、安装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埕口镇。
4、招标技术要求:
4.1、特殊材质的管材及法兰提供材质检验单
4.2、有缝管材提供材质检验单
5、供货范围
5.1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包括(不限于):下述所列设备若不能满足系统的完整性,需增加设备时,投标方须无偿配供。
管材、建材,法兰各一批具体数量型号见招标文件
具体招标范围以最终招标文件为准
6、附加条件说明
6.1 随投标书提供的图纸或资料。
6.2 设备运行维护手册。
6.3 各部件或设备的使用说明。
6.4 各部件或设备的调试试验规程。
6.5 各部件或设备的质量检验书及材质证明。
6.6 各部件或设备主要产品的质量检验书。
6.7 安装要求及安装质量标准。
6.8 技术参数表。
6.9 工作配合和资料交换所用的语言为中文。
6.10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卖方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6.11 如有需要,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6.12 如现场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人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h时间内提出解决方案。
6.13 在合同设备任何部分交付运输前,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和本章节所述的要求,对所要交付的该部分合同设备的部件进行包装,该包装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以确保合同设备产品的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保证合同设备的部件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采取减震、防冲击、防泄漏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投标人要在部件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
投标人提供的包装应能保证合同设备在现场的保管与维护,包括在合理时间内有有效的防潮措施、抗氧化及耐海水或海风侵蚀的措施。对于可以进行露天堆放的合同设备,应能保证在合理时间内的露天堆放不会对合同设备造成损害。
如果国家有关包装的标准或规范、本章节所述的包装技术规范及合同设备承运人的包装要求之间不一致,则投标人应按照前述各项规范或要求中的最高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包装。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随投标文件提交合同设备的包装技术规范及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包装示意图、包装材料材质与规格等,由招标方进行审查确认。投标文件中还应包括对合同设备包装过程中将采取的防潮、防锈、防腐蚀、抗震及充氮等措施的详细描述及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