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第四大桥服务区综合楼光伏系统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3-21 17:46:5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南京长江第四大桥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交运【2007】3107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建设协调指挥部(项目业主)和南通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南京长江第四大桥服务区综合楼光伏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本次招标项目为南京长江第四大桥服务区综合楼光伏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范围为负责南京长江第四大桥服务区综合楼光伏系统的联合设计以及设备、材料的供应,安装调试,并网发电运营,并提供售后服务和配套服务等工作。
主要工程量及计划工期: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太阳能电池组件 240wp 504 块
2 太阳能光伏逆变器 15KW 8 台
3 支架系统 2 套
4 直流配电柜 2 个 室内落地安装
5 交流配电柜 2 个 室内落地安装
6 低压电缆 YJV-1KV 5X16 80 米 暂定
7 电线 PV1-F 4 4150 米 暂定
8 监控系统 2 套 套
工期要求:2012年4月20日前完成联合设计图纸, 2012年9月30日前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3、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参与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自2007年1月以来类似项目业绩。
(4)投标人须提供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逆变器制造商的供货承诺书。
(5)其他要求: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人均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4、报名时间:2012年3月21日至2012年3月27日。
5、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于2012年3 月21日至2012年3月2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标前会议和现场考察,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等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7、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投标会开始时间为2012年4月11日14 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1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递交至: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服务中心 1227 房间。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4条规定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招 标 人: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建设协调指挥部
地 址:312国道北侧,南京四桥栖霞互通工地现场旁
邮 编:210033
电 话:025-58932118
联 系 人:钟增勇
招 标 人:南通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
邮 编:210005
联 系 人:陈燕玲
电 话:025-84795967\5958
传 真:025-84795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