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外包园110KV变电站(原3#110KV站)外线电源工程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开计项批〔2011〕19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泰达电力公司 ,建设资金为 6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受 天津泰达电力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从洞庭路220KV站和泰保220KV站分别引出1路110KV电源,接入3#110KV站。
2.2 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东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110KV电缆敷设约36km及其相关工井、沟槽、排管等的制作、安装
2.4 工期要求:2012年04月25日 至 2012年08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为一级),具备滨海局办理各类工作票的能力。本项目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副项目经理1名,须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安全经理1名,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具有省市级安全培训考核证书。注:开标时必须携带入区施工核验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在开标时还须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 业绩要求: 在过去二年内至少完成过二个与此项目情况相类似的工程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开发区奥运路11号德圣慧谷二层或天津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一层19-20号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6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03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 年3 月21 日 至2012 年3 月27 日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03月28日至2012年04月0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3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开发区奥运路11号德圣慧谷二层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7.3 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泰达电力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根群(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恂园东路1号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王志强 电话:66298549
传 真:6629854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同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奥运路11号德圣慧谷二层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崔颖 电话:66283612
传 真:25326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