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花园等五处安置小区太阳能路灯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添加时间:2012-03-19 16:49:58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 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霍山经济开发区幸福花园等五处安置小区太阳能路灯工程
2、项目核准机关名称及文号: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投资〔2008〕351号 )
3、招标人:霍山县安园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霍山经济开发区5个安置小区
2、建设规模:太阳能LED路灯100盏,工程总造价约60万。
3、计划工期:2个月
4、招标范围:灯饰采购及安装等
5、标段划分:1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路灯生产企业,同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企业在2009年至2011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或市政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的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0日至2012年3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霍山县招投标中心综合部(霍山县中兴南路47号招商中心一楼报名处)
3、凡报名企业应提交证件:①企业介绍信;②法人授权委托书;③三级及以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④营业执照;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税务登记证;⑦相应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B级证书;⑧项目经理身份证(二代证);⑨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不准报名(必须提供2012年3月份投标人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超过规定时间无效)⑩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无不良记录和在我县境内未被限制投标情况的承诺;⑾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需为拟投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上11项证件均应交验原件,除公司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必须留原件外,其余均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有关要求:
①各种证件的复印件,一定是黑白的,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文字、公章要清晰,否则视为废件;②联系人须项目经理本人,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方可报名。③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若有专项条款,必须附齐专项条款部分;④本工程实行投标差额风险金方式。
5、备注:①项目经理在本工程招标全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五.注意事项
请各投标企业密切关注霍山县招投标网 (www.hsztb.com),县招投标中心将在网站适时发布工程图纸及清单、最高限价、招标补疑更正、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中标公示等招投标重要事项。
联系方式
招标人:霍山县安园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杜向俊
联系方式:0564-5222805
委托代理机构:霍山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霍山县中兴南路47号
联系人:杜 嘉
联系方式:0564-5032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