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联建议淡化行政要求型强制性节能减排
添加时间:2012-03-20 18:22:20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2月26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2012年经济形势与电力发展分析预测会”上透露,2011年,我国已投运燃煤机组烟气脱硫装置容量6.3亿千瓦,投运烟气脱硝机组容量约1.4亿千瓦,规划和在建的烟气脱硝机组超过1亿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已由2005年的24.3%上升到2011年的27.5%,电力行业节能减排能力持续增强。
中电联公布的电力行业节能减排指标显示:2011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供电煤耗330克/千瓦时,比上年降低3克/千瓦时,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全国线损率6.31%,比上年下降0.22个百分点,居同等供电负荷密度条件国家的先进水平;2011年全国电力二氧化硫排放约913万吨,比上年下降1.4%,单位火电发电量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3克/千瓦时;据测算,投运的1.4亿千瓦脱硝机组,具有140万吨/年的氮氧化物脱除能力;电力烟尘年排放量降到155万吨左右,单位火电发电量烟尘排放量降到0.4克/千瓦时。
此外,据中电联初步分析,电力行业通过发展非化石能源,降低煤耗、线损率,以2005年为基准,2006年—2011年累计减排二氧化碳约25亿吨。
为促进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中电联建议,进一步完善法规,依法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将节能减排的理念、指标、制度以及行业监管职责等通过法制化的形式予以确定,逐步淡化或改变以行政要求为主的强制性节能减排的推进方式;科学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节能减排目标,综合考虑电力和非电行业的污染物控制要求和效果,正确处理排放控制与成本之间的关系;继续完善脱硫脱硝电价补偿机制,满足成本要求,进一步明确脱硫电价核定标准和支付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供热部分计划外超出电量的脱硫电价不落实问题,提高脱硝电价,全面覆盖脱硝机组;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行业在环保、资源节约、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法规、政策、规划、标准的研究和专业化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