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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河四级水电站辅助及公用设备控制系统等设备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3-05 15:08:51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凉山州盐源县永宁河四级水电站辅助及公用设备控制系统等设备、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等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等设备、升压站材料采购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能源[2011]4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源县西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股东投入资本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股东投入资本金30%,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盐源县西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能源[2011]43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8080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永宁河四级水电站的主要任务为发电,电能送入西昌电网。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厂址位于盐源县长柏乡拉沙大桥下游100米处。设备可通过铁路或公路运至西昌,其后通过S307省道西昌—泸沽湖段运至工地现场,全程约240km为三级柏油路,沿线桥涵设计荷载可满足汽-20、挂-100t运输,交通条件较为便利。设备最重和最大件运输重量和尺寸应控制在该公路正常运输限定内,不可超限。
  以上运输条件仅供参考,投标人(卖方)应自行或委托当地运输公司对沿途的道路、桥梁和隧洞进行调查,以确定合理的运输路径、运输方式和运输时间以保证卖方能按时将合同设备安全运至目的地。运输条件调查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2.1建设规模:
  2.1.1一标段:
  1、全厂机组辅助设备、公用设备控制系统1套
  2、阻波器3台
  2.1.2二标段:
  1、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全套
  2、直流电源系统4面
  3、封闭母线共约76米
  4、厂用变压器2台及隔离变压器1台
  2.1.3三标段:
  1、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1套
  2、多媒体摄像系统1套
  2.1.4四标段:
  升压站内材料-----220kV升压站内铁塔、金属构件、等径杆等
  2.2交货时间:
  2.2.1第一标段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
  2.2.2第二标段交货时间分为两批,第一批直流电源系统、封闭母线、厂用变压器及隔离变压器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交货;第二批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在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交货;
  2.2.3第三标段交货时间为在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2.2.4第四标段交货时间分为两批,第一批为等径杆、金属构件,在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交货,第二批为铁塔,在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交货。
  2.3招标范围:
  项目图纸及清单所含设备及材料采购、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操作人员的培训及技术指导等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四个标段。
  投标人应负责上述设备(包括规定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等)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装配、包装运输及交货;参与现场开箱检查;提供安装、调试指导,参与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负责性能试验、产品技术文件编制和服务。本招标项目设备安装和现场试验将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但投标人应派遣合格的健康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并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的质量指导负责,保证合同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商业运行。投标人应提供对买方技术人员的培训以及在执行合同时的有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资格要求:
  3.1.1一、二、三标段投标人资格:
  3.1.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人民币,企业2008年以来具有2个及以上单机容量不小于10MW的水电站工程成功生产或销售过类似的设备2套及以上,并且安全稳定运行2年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3.1.1.2相应的技术资质: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生产(制造)、经营许可证,
  3.1.2四标段投标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生产(制造)许可证,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2008年以来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220kV升压站内设备成套供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采购能力。
  3.1.3履约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无投诉记录;投标人未按期保质保量全面履行以前所签合同,将被告认为是对本招标项目没有投标资格的充分理由;
  3.1.4财务状况: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098-2010)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1.5主要人员资格:执行本招标项目设备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的卖方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上述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参与2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1.6具有所需的厂房、足够的设备生产能力,以及足够的制造、加工和试验装备,能按规定的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3.1.7具有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和制造工艺;
  3.1.8对设计制造能有效采取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质量;
  3.1.9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资金积累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项目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1.10其它:投标人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2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单独投标或任意组合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3月5日至2012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盐源县西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针对本项目的经办人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生产厂家提供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经销商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以上第1项收原件,其余均为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标文件仅面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每标段人民币150元,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月28日09时00分,地点凉山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源县西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昌市胜利路66号
  邮 编:615000
  联系人:杜文玲、张爱民
  电 话:0834-3830179
  传 真:0834-3830179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业总部基地三色路五冶大厦1栋2单元27楼
  邮编:610015
  联 系 人:彭女士
  电话:028-86125508
  传真:028-86125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