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行政项目风机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
添加时间:2012-02-10 12:45:44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 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的 启东市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已经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置换自筹 ,已落实。因第一次公告后,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决定对该工程的 风机采购 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选定供货人。
2、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 货物名称:风机、除湿机等
交货地点:启东市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3)交货时间:具体时间根据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4)工程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且不影响土建创优。
4、本招标项目共分壹个标包,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所示启东市行政综合服务中心风机、除湿机等的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6、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合法的经营权、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备五个品牌(“上海通用”、“上虞专风”、“ 上虞贝斯特”、“ 浙江金盾” 、“浙江上风”)之一的风机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风机的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必须真实,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7)企业近二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供应、安装和售后服务的合同,并取得良好信誉。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标准》。
7.投标申请人如有任何疑问需要答疑的,在2012 年 2 月 16 日下午16 时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不记名形式发入网上答疑信箱,经整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需澄清的内容,答疑信箱为:jsqdztb@vip.sohu.Com。
8.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12 年2月27日 9 时 00 分之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开标室1(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并在2012年2月27日 9 时 00 分开标,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从本招标公告附件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根据各投标单位所参与投标的标包在开标当日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9.特别提示: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投标最高限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qdztb.com
中国启东网招投标栏目http://www.qidong.gov.cn
11.招标人地址:启东市人民中路
联系人:李忠 联系电话:0513-80923398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和平中路808号(景都大厦五楼)
联系人:洪小花?? 联系电话/传真:0513-83302829?
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2年 2月 9 日至 2012年 2 月 15 日
招标人: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公章)
负责人:
招标代理人: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负责人:
2012年 2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