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低碳交通试点城市出炉 新能源车辆将提升
添加时间:2012-02-08 10:52:2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近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办公室获悉,交通运输部决定在全国16个城市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第二批试点工作。这16个城市包括北京、昆明、西安、宁波、广州、沈阳、哈尔滨、淮安、烟台、海口、成都、青岛、株洲、蚌埠、十堰和济源。试点期限原则定为2012年-2014年。
试点内容
建设低碳型交通基础设施
根据公布的试点内容,未来,各试点城市将选择具有较好基础条件的公路、港口、场站枢纽建设项目,建设低碳型交通基础设施。同时,将加大城市公交车辆、出租汽车以及营运客货车辆、运输船舶的结构调整力度,合理提升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的拥有比例,强化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准入工作,推广天然气及混合动力车船,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车船。还将推进大宗货物和集装箱水铁联运;优化城市公交、客运班线的线网布局和站场布局,发展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因地制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引导公众低碳出行。同时,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技术,加快物联网技术在公路、水路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完善交通公众信息服务;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碳排放管理体系。
资金支持
有专项资金支持城市试点
交通运输部计划通过试点,探索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的各种可行模式和合理路径,并予以体系化推广,形成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交通运输体系的有效推进机制。同时,将从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列出部分资金,用以支持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工作。试点城市所在的省、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将加强对重点试点项目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以及其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并积极争取同级财政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