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监局强调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
添加时间:2012-02-08 10:41:48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日前,国家煤监局印发了《2012年煤矿安全工作要点》,工作要点强调要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排首位。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定期向监管监察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工作要点指出,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要做好9个方面的工作:严格监察监管执法,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强力推进先抽后采、综合治理的治本措施,深化煤矿瓦斯防治;加大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专项整治,全面深化煤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科技支撑作用,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加快建设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煤矿安全监察监管执法效能。
工作要点强调,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煤矿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煤矿企业严格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定期向监管监察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工作要点要求,要强力推进瓦斯抽采达标。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估制度,把瓦斯抽采达标能力作为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的重要约束性指标,组织开展瓦斯抽采达标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先抽后采、抽采达标,实现抽、掘、采平衡。停止核准新建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煤矿和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继续淘汰落后煤矿和存在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隐患,经论证在现有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煤矿等,进一步优化煤炭产业结构。
工作要点提出,要加快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改造。充分发挥政策导向扶持和典型经验示范带动作用,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落实发展规划,力争年底前小型煤矿采煤机械化和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分别达到45%和70%以上。
工作要点进一步强调,要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选择重点地区开展督导调研,尤其对部门间协调等环节进行重点调研督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提高事故按期结案率;要提高监察监管效能。强化监察执法与监督指导,坚持监察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技术服务相结合、与指导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