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东粤电南沙开发区光伏发电项目之动力电缆采购
二、招标编号:0724-1100C05N3031/03
三、建设单位: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太阳能分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工程概况:广东粤电南沙开发区光伏发电项目拟在在广州南沙开发区的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厂房屋顶安装多晶硅光伏组件,总装机容量为10082.16kWp,使用容量为500kW三相并网逆变器,通过干式变压器全部电能升压至10kV后并入厂区内高压电网侧。
七、招标范围:
广东粤电南沙开发区光伏发电10MW项目光伏电站所需的各型号电力电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项目交货地点为:广州南沙开发区光伏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本项目现场。
序号 内 容 技术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位:m)
1 电力电缆 ZB-YJV-0.6/1KV-2*70mm? 米 60000
2 电力电缆 ZR-YJV-0.6/1KV-2*120mm? 米 520
3 电力电缆 ZR-YJV-0.6/1KV-3*240mm? 米 575
4 电力电缆 ZR-YJV22-8.7/15KV-3x35mm? 米 340
5 电力电缆 ZR-YJV22-8.7/15KV-3x240mm? 米 1620
广东粤电南沙开发区光伏发电项目的电力电缆供货范围包括:汇流箱到逆变器室的直流电缆、逆变器室设备间的交流动力电缆、逆变器室到汇流室的交流动力电缆、汇流室到并网点的动力电缆、电缆头及接地线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八、工期要求:2012年5月1日前开始交货到现场(广州南沙东方重机),满足现场施工的基础上,2012年5月20日前完成全部交货。
九、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必须是电缆的制造商。
(3)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5)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业绩要求:投标人从2009年1月1日至今必须具有至少5个300MW(或以上)电厂或者110kV以上变电站的电力电缆的运行业绩(运行业绩指2011年12月31日前投入运行,且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对于上述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同时包括:
1)合同书(必须显示合同签约方、供货日期、供货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否则无效);
2)用户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
十、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按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和要求编写、提交申请文件并经初步审核合格后即可报名;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同时提交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采用WORD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1份),纸质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或在评标过程中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10.1 报名及递交报名申请文件时间:2012年1月20日至2012年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0.2 报名和递交报名申请文件方式: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投标人准备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和递交标书所产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和电话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80)
电话:020-87768198-624;传真:020-87673286
联系人:赵令喜(A13711175799@126.COM)
十四、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太阳能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北塔1906室(邮编:510630)
传真:020-85138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