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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牛特旗五分地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第四批设备(集电线路)采购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2-01 16:35:18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招标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翁牛特旗五分地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第四批设备(集电线路)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 工程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下发的《关于赤峰翁牛特旗五分地风电场4.95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内发改能源字[2009]2764号)
  2. 资金来源
  20%自有资金,80%银行贷款。
  3 工程地址
  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旗政府所在乌丹镇西北方向约50km。
  4 工程规模
  赤峰翁牛特旗五分地风场规划容量20万千瓦,本期建设4.95万千瓦。
  5 交通运输
  公路运输
  三、招标内容
  详见附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的资格审查资料报名:
  1、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带副本原件备案)
  6、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7、生产制造招标设备所需生产许可证(同时带副本原件)、产品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
  8、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经销(授权)证明或取得制造厂商就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9、投标人需在近年内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四台(含四台)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或使用单位评价等;不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视为无业绩。(同时带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10、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方公章予以确认,原件现场查验后即退还投标人,复印件概不退还 。

  八、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的形式联系。
  招标人:内蒙古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世学 联系电话:0471-2371528、13704785403
  商务标书联系人:苗青、木人 联系电话:0471-3603667、3603626
  附表:
  标段设备名称数量供货时间付款比例标书费(元)
  1铁塔359.64吨2012.4.30前1:8:11500
  2钢筋混凝土电杆65根2012.4.30前1:8:11000
  注:所列招标项目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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