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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蛇蟠线工程海底电缆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1-18 15:13:34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浙江省电力公司委托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浙江省电力公司10KV蛇蟠线工程海底电缆货物的供货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标人:浙江省电力公司
  二、招标项目货物:
  海底电缆 型号HYJQF41-F-8.7/15KV 3*240+1*16B1 数量 2.5公里
  三、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资质业绩
  1.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的要求。
  1.2招标人不接受国内货物的代理商,实行经销商(代理商)制的货物除外,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需得到制造商的充分授权;
  (2)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货物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等技术服务;
  (3)需同时提供投标人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
  1.3投标人应具有一定规模,企业注册资金需人民币3000万以上,其产品在工程项目中具有成熟良好的运行业绩。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内同电压等级及以上同类产品累计供货业绩不少于50公里;
  1.4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5具有本次招标设备/材料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同时投标人还须提供与相关认证证书配套的相应的设备/材料型式试验报告。
  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和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的投标。
  1.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1.8所供应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或虽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9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0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设备/材料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1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1.12在浙江省电力公司系统内无《浙江省电力公司关于对行贿行为登记查询的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招标文件发出后,本次招标按照浙江省电力公司“浙电监[2007]934号《浙江省电力公司招投标廉洁信用等级评价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八、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飞霞南路3号东屿电厂培训中心4楼412室
  邮 编:325000
  联系人:易芳明、季国峰、潘安騄、陈克凡
  电 话:0577-51099263、51099252
  传 真:0577-51099263
  新能量电力商务网
  联系人:周林女
  电 话:0571-51214807
  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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