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2012年居民用电实现定性和定量监管
添加时间:2012-01-13 12:20:2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国家电监会2012年工作会议10日在北京召开。电监会主席吴新雄在会上表示,2012年,电监会要突出抓好“六项重大监管”,务实推进厂网分开、输配分开、理顺电价等“三项改革任务”,主动做好服务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电力行业和电力企业、服务人民群众等“四项监管服务”。
吴新雄在会上表示,今年将抓准关键,务实推进三项电力体制改革。一是进一步巩固2002年厂网(即发电厂与电网)分开的成果,对电网企业拥有的发电资产进行摸底调查,提出监管意见。二是制定开展输配电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操作方案,推动试点工作。三是以化解煤电矛盾为切入点,探索推进电价形成机制改革。
要按照“有法可依、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政企分开”的思路,务实推进这“三项改革任务”。主动做好服务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电力行业和电力企业、服务人民群众等“四项监管服务”。
吴新雄强调,今年还要突出抓好以下“六项重大监管”:一是突出抓好安全监管。完善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实现不发生重大的政治保电事故,不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不发生重大电力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是突出抓好市场准入监管。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健全许可证颁发沟通协调机制,完善风电、小水电等准入要求,将安全性评价、生态环境评价作为前置条件。建立健全并网接入安全监管协同机制,充分发挥许可证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中的作用。建立健全许可证后续监管协作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发布专项监管报告,加大信息披露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三是突出抓好成本与价格监管。制订和完善与价格、成本相关的规章和规定。做好发电企业成本经营状况的预警监测分析,提出有关对策建议。科学界定输、配电界面,明确输、配电的成本构成,选择企业进行监管试点。依法依规做好跨区域输电价格审核和调整工作,促进跨区域电能交易和跨区域电网协调发展。开展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专项检查,落实有关电价政策,规范跨省跨区电能价格收费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
四是突出抓好电力交易监管。制订和完善与跨省跨区电力交易相配套的规章、规则和制度。基于现有输电通道,研究迎峰度夏、迎峰度冬跨省跨区电力应急和事故支援交易方案,提出优化调度的监管意见。探索建立厂网合同电量和流域梯级水电站电量优化机制,并积极开展试点。进一步完善辅助服务补偿及运行管理考核机制。加强电力交易价格监管,鼓励买卖双方在国家电价政策范围内自主协商交易。加强电量电费结算的公平、及时、合理性监管,保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电能交易信息的披露,保障电力交易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五是突出抓好节能减排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订和完善电监会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和办法。加强电力调度监管,优化调度方式,合理进行余缺调剂,防止弃电、弃水、弃风。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监管,全力支持清洁能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强发电权交易监管,提高节能高效清洁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发挥许可证的关口作用,推动关停淘汰小火电机组。抓好节能减排在线监测平台建设,确保脱硫脱硝等设施的投运以及稳定、达标运行。
六是突出抓好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制订和完善供电服务质量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实现定性和定量监管。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计划停电通知告示制度、故障抢修制度、用电规范报装制度、电费明细单制度和畅通投诉制度。督促企业做好保障性住房的报装和接电,减免有关费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建立提高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示范县(区、市),以点带面,促进居民服务质量的全面提高。加强电力普遍服务监管,加大对无电村、无电户接电的监管督促和服务力度。继续开展用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用电市场秩序,维护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