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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草湖风电二期(小草湖四期)工程(49.5MW)施工招标公告【变更】

添加时间:2012-01-11 16:37:02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新疆华电草湖风电二期(小草湖四期)工程(49.5MW)施工相关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
  一、项目法人:新疆华电草湖风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 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单位: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施工)
  4.1、招标范围及编号
  4.1.1 风机及箱变基础施工 招标编号:CHDT092/07-SG-0401
  4.1.2 风电机组及塔筒安装 招标编号:CHDT092/07-SG-0402
  4.1.3 升压站土建安装施工 招标编号:CHDT092/07-SG-0403
  4.2、工程拟建总规模:建设33×1.5MW 风力发电机组。
  4.3、建设地址:新疆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草湖风区。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9、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风电机基础及机组变基础工程施工,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0万元。 塔筒、风电机组安装施工,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升压站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500万元.
  10、风电机基础及机组变基础工程施工: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五年以内至少有2个同类风电场基础施工业绩。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华电草湖风电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4号
  邮政编码:830000
  联 系 人:胡兆勇
  电 话:0991-5828227
  传 真:0991-5828211
  E-mail:hzy68827@s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厦B座6层
  邮政编码: 100031
  联 系 人: 汪予
  电 话:010-83565826
  传 真:010-83565892
  E-mail:Wangyu@chdt.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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