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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地铁1号线工程供电系统交流35kV电缆采购项目招标

添加时间:2012-01-11 16:29:1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1号线已由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付项目资本金及业主融资,招标人同项目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无锡地铁1号线沿线。
  2.1.2工程规模:
  1号线:线路全长约29.4km公里,24个车站,其中19个地下站,5座高架站,2 座主变电所,1个车辆段,1个停车场和1个控制中心。
  2.1.3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已落实。
  2.1.4计划竣工时间:2014年6月1日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无锡地铁1号线工程交流35kV电缆供货、安装指导及质保等相关服务
  2.2.2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内容
  标1
  无锡地铁1号线工程交流35kV电缆供货、安装指导及质保等相关服务
  2.2.3 交货期: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分批交货完毕。
  2.2.4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将采用综合评估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投标人近5年内(2007年1月-2011年12月)须具有至少一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工程交流35kV电缆的供货业绩(以合同原件或业主已开通证明为准);
  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7、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8、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3)隶属关系。
  9、投标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原件核查时需出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身份证。
  10、投标人需承诺无违约或其他不良记录。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 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申请人资格条件。
  (2) 符合申请人资格条件且有意向参加资格申请的单位(下称“申请人”),请于2012年1月10日至2012年1月16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6时30分登陆无锡建设工程招标网(www.wxzb.net)进行网上报名。
  特别说明:若投标申请人第一次在无锡资格预审报名,请携带下述资料的原件以供审查,相应资料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a)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b) 组织机构代码证;
  c)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d)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e) 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f)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及身份证原件。
  网上报名办理地点: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信息入库办公室
  (无锡市北大街22号禾嘉大厦4楼)
  网上报名办理时间:每周一、三、五下午13:30-16:00
  (3) 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可持本单位介绍信在下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恕不办理邮购):
  时间:2012年1月10日至2012年1月16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北大街22号禾嘉大厦4楼)。
  6.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须密封后,于2012年1月20日下午13:30~14:00送至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北大街22号禾嘉大厦4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8.原件核实
  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2年1月20日下午14:00 ~16:00 提供相关原件核实。有关批文、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核实地点: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
  本工程需核实原件(公证件不认可为原件):
  1) 投标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投标单位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或业主已开通证明为准);
  3)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 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及身份证原件。
  说明:上述需核实的原件内容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该复印件包括在资格预审申请书内,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联系人:卢纶 吕尤佳?
  传真:021-32557272 电话:021-32557765、32557763、13585994141
  邮编: 200060 E-Mail:bthsome@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