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配套大功率辅助电源研发生产项目设计招标
添加时间:2012-01-11 16:27:51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南京华士电源设备有限公司的车辆配套大功率辅助电源研发生产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0)94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车辆配套大功率辅助电源研发生产项目设计招标
2、工程地点:雨花经济开发区
3、设计周期要求: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5、招标内容:设计招标。
(1)车辆配套大功率辅助电源研发生产项目设计,包括机加工厂房、电装厂房、食堂及附属配套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
后续服务包括: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等服务工作。
(2)中标人除了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机加工厂房、电装厂房、食堂以及附属配套工程,室外工程(包括场区道路、围墙、大门、辅助用房、、通风、给排水、强弱电、智能化等一切应有设计内容)的设计之外,还必须承担与市政道路、管网等接口设计,并承担本项目的各专项(含消防、环保、节能等)所需的各专业设计。中标人还应承担为保证本项目完整性的所有设计内容和项目实施的全方位、全过程设计。
6、工程规模:
南京华士电源设备有限公司车辆配套大功率辅助电源研发生产项目位于雨花经济开发区,项目拟新轨道交通车辆交流逆变器、辅助电源等车辆配套大功率辅助电源研发生产用房,按机械加工厂房设计并包含部分洁净室设计。本次招标为全线的方案设计完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综合类资质建筑甲级及以上资质;
(3)本工程不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4)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报名时请提交以上1、2项资料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未能携带以上证明材料的或缺项的不得报名。
四、投标报名方法:
1.、投标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到指定地点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现场投标报名的时间,本公告现场报名时间为2012年1月11日至 2012年1月17日止,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现场报名前四天地点: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梅园新村大悲巷十二号北楼三楼),最后一天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北大厅二楼)。
3、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五、资格审查方法:
(一)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综合类资质建筑甲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六、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申请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否则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3.开标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2年1月11 日8:30到 2012年1月17日17:00为止
招标人:南京华士电源设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梅园新村大悲巷十二号北楼三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6647786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286879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YDL66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