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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除风电消纳问题

添加时间:2012-01-09 11:53:51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2010年我国风电装机容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最大风电装机国家。然而,我国风电发展偏重以资源定规划,鼓励大规模风电的开发,相对忽视了风电产业下游的送出和消纳问题。风电产业在经历一轮大规模扩张后,这一结构性问题随即暴露,严重限制了产业下游风电运营商的健康发展,并沿着产业链向上传导,对产业上游的风机企业造成负面影响。为了实现风电产业健康发展,电力送出和消纳的问题必须得到解决。当前对风电并网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多集中于加强发电与电网的统一规划和有序开发,建设智能电网等方面。这些建议对于我国风电下一步发展都非常重要。不过,相关建议只是强调了政府的“有形之手”,相对忽视了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的力量。市场机制能够通过让经济效率高的企业获得更多资源,实现优胜劣汰,促进产业的良性发展。在利用市场机制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方面,美国一些政策思路值得借鉴。
  我国风电消纳环节成为制约产业健康发展的瓶颈
  风电消纳关系到价值最终实现,对整个产业发展至关重要。在一定政策限制下,定价的合理性体现在发电企业、电网和消费者三方均能接受,从而促进产业良性协调发展。风电消纳问题凸显,电力在产业链终端不能转化成价值,发电商会出现运营问题,同时自然会向上传导影响上游企业,从而形成对整个产业的瓶颈。
  我国风力发电装机容量连续快速增加,却缺乏风电送出和消纳方案,风电送出、消纳的矛盾日益突出。根据国家电网数据,截至2010年年底中国风电并网容量2956万千瓦〔1〕。以此计算我国并网风电占装机容量的比例不超过70%。电监会的数据显示2009年1月至2010年6月,仅内蒙古一省未收购风电电量就达到21.0亿千瓦时,其余吉林、河北、甘肃、黑龙江未收购风电电量均在3亿千瓦时左右。为此,国家电网的规划提出到“十二五”末,风电消纳规模要超过9000万千瓦,2020年将达到1.5亿千瓦以上。
  风电消纳不足还表现为风电上网定价偏低,价格补贴不能充分落实。根据当前理想情况计算,风电平均成本在0.37~0.46元/千瓦时之间,合理的上网电价范围是0.57~0.70元/千瓦时。而现行标杆电价仅为0.51~0.61元/千瓦时。尽管风电上网价格偏低,部分地区还存在风电电价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有些地区按平均上网电价结算,不是按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与风电企业结算电费,结算价与标杆价之间的差额较大。在新的定价措施实施以来,也出现了电价附加资金征收和调配与现行财务、税收体制不符的问题。由于收取附加资金和补贴收入重复征税,使得附加资金大量缩水,并且附加资金调配层次多,时效差,调配和补贴周期达半年以上。
  同时,产业上游的装备制造商也受到冲击。风电消纳问题向上游传导一个佐证就是当前风机生产企业出现的财务问题。华锐风电(601558,股吧)和金风科技(002202,股吧)是我国风机行业的领军企业,两家企业在2010年都遭遇了现金流大幅下降。去年,华锐风电成为全球风机市场占有率第二大企业,公司2010年年报显示,营业收入达到人民币203亿元,利润达到31.7亿元,这两项都比2009年增长了48%。在业绩增长的光环下,华锐201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10亿元,而2009年这一数字是13.8亿元,经营性现金流同比下降了173.6%。金风科技最新年报也反映出同样的问题。2010年金风科技在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增长63.8%和40.5%的情况下,经营性现金流却从2009年的13亿元迅速下降到1.8亿元,下降幅度达到86%。由于过去一年风机企业产品订单并未显著减少,风机企业现金流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风场开发商纷纷延迟付款,使企业预收货款下降所致。这个问题一方面与风机行业的产能过剩有关,另一方面也折射出发电企业盈利情况不佳,向上转移经营压力。
  依靠市场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
  发展的美国经验
  2010年之前,美国是世界上风电规模最大的国家,这与美国长期致力于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密不可分。早在20世纪70年代,连续经历两次石油危机的美国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能源战略,并于1978年制定了国家能源法,开始培育和扶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尽管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低迷,但美国政府意识到发展可再生能源对维护美国在科技、经济领域的地位上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对可再生能源的重视程度持续提升,不断制定相关的激励政策。经过多年发展,美国不仅在支持可再生能源方面形成了一整套政策法律,其中很重要的是培育了可再生能源的市场体系,实现了可再生能源发展良性机制。
  首先,推行强制配额和可再生能源证书形成市场基础。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s, RPS)主要是指政府用法律的形式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市场份额做出强制性的规定,要求在总电力中必须有规定比例的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当前美国在国家层面关于“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尽管如此已有29个州以及华盛顿特区和美属波多黎各分别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了RPS。这一标准要求电力企业使用可再生技术的发电量必须要达到一定比例,但因为是各州自主确立标准,不同州的情况差异也较大。此外,各州设定配额比例和实现时间也不尽相同,比如,加利福尼亚州要求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达到全部能源的比例为33%,科罗拉多州要求到2015年实现30%的比例。RPS具有强制性,为了达到RPS要求,各电力企业或通过自建可再生能源发电厂实现,或通过向可再生能源发电厂购买电力实现。倾向选择后一种办法的电力企业就产生了可再生能源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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