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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宁海茶山49.5MW风电场工程建筑及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01-04 16:08:58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受国电宁波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电电力宁海茶山49.5MW风电场工程建筑及安装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国电宁波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国电电力宁海茶山49.5MW风电场建筑及安装施工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规模:本工程规划装机规模为单机容量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33台。
  3、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4、工程性质:新建。
  5、工程概况:
  国电电力宁海茶山49.5MW风电场建筑及安装施工工程位于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镇与茶院乡交界区域,距离宁海县城约20km,有公路通往至场地外侧,有简易公路通至场地内,交通较为便利。本风电场安装33台单机容量为1.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5MW。场区所有风机的电能通过升压站升压后送入外部电网。
  四、招标范围及工期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国电电力宁海茶山49.5MW风电场内所有的土石方、基础、建构筑物、道路等土建项目,以及设备安装、调试、整套启动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全过程的工作,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其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土建及建筑部分:33台风电机组安装场地平整、风力发电机基础、箱变基础、风机接地网施工;110kV升压站五通一平工程、桩基施工、进站道路施工、建(构)筑物施工(包含上下水、消防、暖通、装饰和建筑电气等附属)、升压站防雷接地等;弃土渣外运;风电场及升压站复绿及绿化工程;
  (2)安装工程部分:33台风机及箱变安装、场内35kV集电线电缆及光缆敷设安装、图像监控系统安装、升压站内设备安装(包括电气一次、二次设备及机务设备等)、送出接网工程配合以及所有设备的调试(调试配合)等。在调试阶段和试生产阶段为设备、整套机组进行性能试验等而安装临时的或永久的设施和系统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3)风电场场内道路工程:场地清理、挖方及填方路基、路基整修、坡面排水、挡土墙、排水涵管、弃土外运、热拌沥青面施工等,场内道路保养。其中道路沥青面硬化施工在风电场内风机安装结束后实施。
  (4)所有招标人采购的A类设备及主材的卸车、保管。
  (5)临时工程:投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规划的临时工程的设计、建设、管理、拆除等工作。
  (6)工程弃土渣外运。倾倒地点位于宁海开发区宁东大厦工程现场。
  (7)施工区域的治安、保卫、环境卫生、文明施工管理及施工生活区的警卫和公共物业管理;负责施工区域内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理和维护、施工道路的维护和管理;同时服从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关于此方面的统一管理。
  (8)所有的土工试验指定第三方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试验,并由投标人负责费用。
  (9)由投标人负责所有本工程内特种设备或行业(如消防、起重、防雷接地等)的验收取证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10)由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测量方格网的统一测设、复测、维护和管理。
  (11)投标人负责招标人指定的场内二次运输工作:投标人负责将招标人中转场地内的塔筒及桨叶设备运至每个风机机位的运输并投保相关保险。
  (12)本工程工期:2012年3月18日至2012年11月30日。
  有关与其他标的界面划分的规定:
  (1)与接入系统的界面:以110kV出线外5m为界面,此界面以内(包括110kV电缆及引上等)包含在本标工作范围内,此界面以外(包括110kV导线、避雷线)不含在本标内;
  (2)与设备采购标的界面:风电机组、主变压器、GIS、开关柜、动态无功补偿等A类设备由招标人提供,交货地点为设备安装地点,交货方式为投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车及卸车后的保管、储存、安装、调试(配合)等工作。
  (3)与风机监控系统安装调试的界面:投标人负责在风机制造厂的指导下进行风机监控系统的安装,风机监控系统的调试由风机制造厂负责,但投标人需提供调试的配合工作。
  (4)道路施工界面:风电场场区道路与当地市政公用公路连接点为界,升压站进站道路以当地市政公用公路连接点为界,最终以设计施工图为准。
  (5)与道路维护的界面:投标人负责风电场竣工投产验收前的道路维护,期间需保证其它投标人(大件运输、施工车辆等)的正常使用,竣工投产后的维护工作由招标人另行委托。
  (6)升压站施工电源界面: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用箱式变压器低压侧为界,低压侧
  接线桩头以下部分属于投标人范围。招标人不提供风电场场区内的施工电源。
  (7)升压站施工水源界面:以升压站围墙外1米为界。招标人不提供风电场场区施
  工用水源。
  有关设备材料采购、保管、运输的规定:
  本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分为两种类型:A—招标人采购,提供投标人使用; B—投标人自行采购但需由招标人进行质量、等级、品牌及供应商的认定。设备材料采购的类型在《工程量清单》“设备/材料”一栏中已明确,对《工程量清单》中不明确的类型按B类执行。
  对A类设备材料,由招标人采购。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投标人在接到业主交货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派验收人员到指定地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办完验收交接手续后的保管、运输、安装、维护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在施工期间应保证设备材料的完好、并按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
  对B类设备材料,由投标人自行采购,投标人根据其自身对市场了解情况报价并承担价差风险,招标人或监理人将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检验。投标人负责设备材料的保管、运输、安装、维护等工作。
  招标人指定的场内二次运输工作:是指投标人负责将招标人中转场地内的塔筒及桨叶设备运至每个风机机位的运输。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订立合同法人资格,注册资金柒仟万元及以上;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企业近三年无经济诉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6、投标人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单机容量1500kW风电机组的安装能力,并具有单机850KW及以上山地风电场施工业绩且至少有一个风力发电场投入运行。投标人并需具有至少两个已建造安装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正常投运的工程业绩。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A.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资质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ISO9000认证证书、职业安全、环境认证证书)。
  B.投标单位在近5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经验及其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以及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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