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石城风电场二期(大蚶山场区)电气设备采购招标
添加时间:2012-01-04 15:11:2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福煤大蚶山(莆田)风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福建莆田石城风电场二期(大蚶山场区)电气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JTC-2011-150K)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内容及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内容及范围包括八个合同包的内容:
合同包一:主变压器等; 合同包五:低压配电屏;
合同包二:110KvGIS设备; 合同包六:主变保护及综自系统;
合同包三:无功补偿装置; 合同包七:蓄电池;
合同包四:高压开关柜; 合同包八:直流系统。
注:
1、各合同包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部分。招标范围为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供货、现场指导(包括安装、现场试验)、参加试运行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所投合同包数量不受限制。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二、交货期要求:见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三、项目总投资:约4.5亿元。
四、质量标准:全面达到国家和电力行业颁发的标准。
五、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六、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设备制造商,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七、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为: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圆满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1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体见按各设备技术规范书要求。制造商应具备生产资质和招标设备的生产许可证。
1.2投标人应有较好的业绩,投标人所设计、制造的与招标设备同类的设备在技术上应是成熟的、批量生产的,至少有在同等规模可靠运行3年以上业绩,各设备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要求,并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1.3具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
1.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近三年是赢利的。
1.5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6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1.7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存在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任何腐败、欺诈行为。
1.8资格审查的其他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八、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F)。招标文件(合同包一至合同包六)每套人民币500 元;招标文件(合同包七、八)每套人民币300 元;招标文件与图纸不单独出售,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接收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招标人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持法人授权书)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并按废标处理。
招标人:福煤大蚶山(莆田)风电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侨联大厦2层 邮编: ;
电话:0594-5826609
传真:0594-5826609
联系人: 卓先生
招标代理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
邮 编: 350001
联系 人: 林碧英 林群
联系电话: 0591-87538104
传 真: 0591-87538104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乌山支行
帐 号:734151018260009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