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风电资讯 光伏资讯 电力资讯 | 新能源汽车 生物质能 节能环保 | 煤炭资讯 石油资讯 天然气资讯 | 企业黄页 供求平台 | 项目审批 智能信息
风电招标 光伏招标 技术数据 | 风电投资 光伏投资 电力投资 | 风电会展 光伏会展 电力会展 | 招商园区 专题报道 产业书刊 | 网络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阅读

新能源发电外资股比限制已经取消

添加时间:2012-01-04 10:05:26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自1月30日起,外商投资国内产业将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日前新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记者查阅目录发现,新能源发电设备等领域的外资股比限制已经取消。多晶硅、煤化工等条目从外资产业投向“鼓励类”目录删除。有分析人士表示,由于国内风电光伏、核电等领域过剩以及国际大环境复杂,2012年整体投资难有大的起色,但未来几年国外资金将加速向国内流动。 
        2012年外资对中国或谨慎投资 
        南都记者对比2011年修订版目录和2007年版本发现,鼓励类条目有所增加,限制类和禁止类条目减少。颇为引人瞩目的变化是新能源方面的外资引入受到鼓励,新能源发电设备等领域的外资股比限制已经取消,有股比要求的条目比原目录减少11条,表明多个行业对外资投入的限制已经放宽。 
      “国内新能源企业在成本、品牌和本土化等方面具有外资无可比拟的优势,”中投顾问新能源行业研究员萧函接受南都记者采访表示,由于国际经济形势复杂,2012年外资对国内市场仍谨慎,因此国内新能源企业受到的冲击不会太大。 
       遏制某些行业产能过剩势头
      多个行业从外资产业投向“鼓励类”列表中删除,包括汽车整车制造、多晶硅、煤化工等条目。 
      有分析人士认为,此举是为了抑制部分污染或低端行业产能过剩和盲目重复建设。为考虑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今后可能会在新能源汽车方面放宽鼓励政策。 
       中投顾问研究员萧函认为,将多晶硅、煤化工等条目从鼓励类删除,意味着相应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以及相关优惠政策会逐步取消。 
      “这一方面增加了多晶硅、煤化工企业的经营压力,另一方面也遏制了这些行业产能过剩的问题,有利于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外资产业投向“鼓励类”中新增的条目包括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机电设备、电池回收处理条目;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系统设备等条目;机动车充电站、创业投资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等9项服务业条目;以及油页岩、油砂等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勘探和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