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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2017年再淘汰电力落后产能19.8万千瓦

添加时间:2017-02-20 11:35:36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获悉,江苏省无锡市环境保护局印发了《无锡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要求,加快推进热电行业整合整治,2016年完成1219台燃煤小锅炉的整治任务,2017年再淘汰电力行业落后产能19.8 万千瓦,关停民达热电、双良科技等燃煤电厂,完成东亚电力、华能江阴等燃机项目建设。加大非化石能源的开发利用,到202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达到8.5%,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2%左右。强化重点行业工业烟粉尘污染防治,江阴市、宜兴市、惠山区重点抓好燃煤电厂、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的工业烟粉尘治理。启动利港热电、江阴热电、宜兴国信协联、惠联热电等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具体情况如下:

无锡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前言

“十三五”时期,是无锡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打造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的关键时期,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新无锡的重要时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为保障“十三五”期间无锡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太湖治理总体方案(2013年修编)》《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所涉及的范围为:无锡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域,包括江阴、宜兴2个下辖县级市和梁溪、锡山、惠山、滨湖、新吴5个市辖区,总面积4627.46平方公里。

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情况回顾

(一)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有力领导下,全市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坚持社会建设、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一起抓,较好地实现了《无锡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其中所有约束性指标任务全面达到和超额完成规划要求。

1.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太湖无锡水域水质基本保持稳定,水质类别总体维持在Ⅳ类(总氮作为单独评价指标,下同),富营养化程度逐年好转。全市13条主要出入湖河流水质有了新的改善,2条河流同比好转1个级别,国家和省考核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

优良空气天数的比例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要求,2015年无锡市区、江阴市和宜兴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的比例分别为64.1%、64.9%和63.0%。PM2.5年均浓度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全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到二级空气质量标准。

2.减排任务超额完成

到2015年底,无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较2010年累计削减27.26%、25.25%、32.32%和31.56%,分别完成“十二五”省下达减排目标任务的161.85%、141.53%、157.19%和138.42%。

3.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大力开展以太湖治理为重点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太湖无锡水域清淤1356万立方米,累计打捞蓝藻598.31万吨,连续八年实现“两个确保”的目标任务。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完成无锡新城、江阴澄西等5座污水处理厂扩建和宜兴污水处理厂新建任务,新增处理能力30.85万吨/日,新建污水干管900余公里,新增污水收纳能力1.2亿吨/年。深入推进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完成216家印染企业废水提标改造。

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实施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完成装机容量650万千瓦火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2.55万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改造,1900多台工业锅炉整治,70个挥发性有机物项目治理任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98000多辆。

积极实施土壤污染治理。探索建立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作规程,完成帝斯曼柠檬酸有限公司、胡埭电镀厂、新苏机械、福祈制药、锡钢等退出场地的土壤修复工作。

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不断深入。关停小热电、化工、印染、电镀、建筑陶瓷等重污染企业1326家,集中整治涉重企业301家。

4.生态创建成果丰硕

全面执行《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划定全市域省级生态红线区域面积1327.3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28.69%,位列全省第二。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市新增林木绿地119955亩,林木覆盖率提高2.8个百分点,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4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铺开,宜兴、锡山等市(县)区完成了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为重点的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生态文明建设得到大力推进,创建工作成果喜人。无锡市率先在全省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双组长工作机制,建设成效全面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权重超过30%。“十二五”期间,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先后通过国家生态市(县)、区创建考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命名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无锡被国家水利部先后评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2013年无锡荣获首批“国家生态市”,2015年无锡成为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试点城市。全市48个乡镇(街道)创建成全国生态乡镇(街道),实现生态乡镇(街道)全覆盖;403个村建成省级和国家级生态村,90%以上的村建成市级生态村,30个乡镇(街道)195个村(社区)建成为“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单位。全市9079个自然村完成村庄整治,规划保留的村庄全部达到二星以上康居乡村标准。宜兴市周铁镇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无锡蠡湖景区被评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鸿山生态旅游区、阳羡生态旅游区、鼋头渚风景区、阳山生态旅游区被评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

5.执法监管能力增强

环境法制水平进一步提升。颁布实施《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无锡市排水管理条例》《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无锡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无锡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无锡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无锡市环保局约谈暂行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了以地方性法规为支撑,政府规章为配套、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推动环评审批流程优化再造。在全省率先下放环评审批权,环保审批效率大大提高。

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市、县两级执法力量明显增强,太湖治理和环境保护“大督查”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铁腕治污行动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全市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501起,刑拘环境违法人员64人。2015年全市运用新环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6起,办案数量和质量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2015年底,无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全市共划分1个一级网格、6个二级网格、63个三级网格和21个特殊网格。一级、二级、三级网格和特殊网格均成立相应的监管工作组或巡查工作组,并进一步细化加密做实网格,以村组、社区等组织为单元建立四级网格,着力形成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新格局。

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全面形成。制定了无锡市《关于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我市环境执法联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在完善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制度建设、平台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与同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紧密协作与信息沟通,健全日常联动工作机制,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监测监控能力有了新的提升。建成以9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和22个大气自动监测站为主的“无锡市环境质量监测监控系统”,形成水路、陆路,人工、在线自动监测,视频监控和卫星遥感监测于一体的全方位多手段立体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和能力。

6.机制创新不断深入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得到深入推进,全市完成1100余家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权初始核定工作,征收有偿使用费1亿多元,交易金额超过0.5亿元。生态补偿机制初步形成,累计落实补偿资金近3亿元。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绿色信贷制度设计与执行取得预期效果和良好社会反响,得到了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高度认可。

(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十二五”规划指标共39项,到2015年底完成或超额完成的有35项,其中10项约束性指标均已全面完成。1项指标(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按上级口径要求不再统计。

Ⅲ类以上地表水比例、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酸雨频率、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实现率(省级以上)4项指标未实现规划目标任务。分析其原因:水环境治理项目的针对性不强,部分地区的污染控制力度不大、工程治理项目偏少,上游来水水质不够理想是造成水环境未实现目标任务的主要原因;部分区域城市功能布局存在先天性不足,生活、工作、生产分区不够严格是造成噪声环境未实现目标任务的主要原因;江阴燃煤电厂密度过大,宜兴化工产业偏重,全市机动车辆增长较多,是造成酸雨频率未实现目标任务的主要原因;由于部分园区整体规划变动、基础设施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未实现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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