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近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杭州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规划指出,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耗煤新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到2020年全市燃煤消费总量控制在1320万吨以内;严把涉煤新项目准入关,新增煤炭消费项目要通过优化能源结构与淘汰落后产能等方式削减煤炭消费存量,实施煤炭减量替代。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锅炉电站,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热电联产项目除外)。2017年年底前,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削减10%以上;到2020年,全市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详细情况如下: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杭州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7〕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环境保护安全“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24日
杭州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第一章 现实基础和发展背景
一、“十二五”环保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我市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重点,统筹谋划,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体系,全方位建设生态城市,全覆盖治理城乡环境,全过程强化污染防治,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一)大力推进环境污染综合防治。
“十二五”以来,我市重点围绕大气复合污染防治、水污染综合防治等工作,通过实行主要污染物减排、“无燃煤区”创建、六大重点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等措施,加快淘汰一批落后产能,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转型和优化升级。通过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和“五水共治”“清水治污”等行动,对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钱塘江和太湖流域水环境、城市河道水环境进行整治和改善。在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方面,杭嘉湖绍四地共同构建区域大气环境保护体系,不断推进杭州都市经济圈环境质量改善。
“十二五”期间,我市以创新总量制度为抓手,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4项减排指标提前1年超额完成,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完成减排比例为21.75%、17.16%、21.89%和26.53%,累计实施减排项目1809个,完成减排国家责任书项目65个,扎实推进排污权交易管理、刷卡排污、排污许可证“一证式”改革等创新工作。钱塘江和太湖流域主要污染物浓度呈稳中趋降的趋势,城市河道水质有所波动,随着“清水治污”工作的开展,现正逐渐恢复和改善。
“十二五”期间,我市全面落实“河长制”,着力打造“零直排”区,基本完成“清三河”任务。22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企业及污染源完成关停搬迁,31个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点全部落实整改,11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实现100%。地表水总体状况良好,全市47个市控以上断面中,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85.1%,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为85.1%。
经过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基本建成“无燃煤区”,顺利完成半山北大桥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关停杭钢集团和半山电厂、萧山电厂燃煤机组,完成146台热电锅炉和15条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改造工程,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26万余辆,在全国率先成为无钢铁生产基地、无燃煤火电机组、基本无黄标车的“三无”城市。对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2015年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42天,优良率达66.3%,PM2.5平均浓度为57µg/m3,比2013年下降18.6%。
(二)广泛开展生态市建设工作。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心,以打造“美丽杭州”为统领,不断完善生态建设体制机制,优化生态目标责任考核,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锲而不舍地推进各项生态文明建设。成立了市生态文明(美丽杭州)建设委员会,通过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承办了第三届全国生态文明研究促进年会。实施“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工程,“三江”沿线绿道全线贯通,600里生态景观廊道初具规模。深入推进“四边三化”示范工程,扎实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有效改善。有序推进生态创建工作,强化市、区县(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各层面生态创建工作的开展,生态建设成果日益显现。临安市、桐庐县、西湖区已获得国家级生态县(市、区)称号,淳安县、余杭区、江干区、萧山区和富阳区均已通过国家级生态县(市、区)验收,全市88.9%的区、县(市)达到国家级生态县要求。累计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18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135个、国家级生态村2个,生态示范创建位居全省前列。
(三)统筹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提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对区域内已有污水处理厂分批进行提标改造。全市已运行的日处理能力5000吨以上污水处理厂29个,处理能力276万吨/日,基本实现全市范围污水处理厂的全覆盖。全面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相继完成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等17家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完善了污水干管系统和污水提升泵站建设,建成管径DN300及以上污水管网5392公里,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4%以上。
二是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置。九峰垃圾焚烧厂、萧山区东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天子岭厨余垃圾处理项目一期工程稳步推进,现有垃圾焚烧厂的提标改造工作持续进行,危废防治基础设施和处理工艺不断升级改造,垃圾清洁直运全面推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
三是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为重点,着重扶持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资源化项目,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市场化长效保洁管理,“户集、村收、镇运、区县(市)统一处理”运行机制日趋完善。全市有1360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农户受益率达80%以上。
(四)切实抓好环保能力建设。
以优化环保服务为导向,全面增强环保服务水平。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行清单管理。加强“天罗地网”建设和“一源一档”管理。建成权力阳光、环境地理信息等一批先进业务应用系统。加强环境监测管理,深入推进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空气监测网络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络,建设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截至2015年年底,我市共建成地表水自动监测站44个、空气自动监测站35个,建成县级以上环境监控中心8个,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624套(废水418家、废气171家、污水处理厂35家)并联入省、市、县三级平台运行,全市共配备环境应急监测用车共40辆,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
推进危险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启动危废、污泥刷卡转运工作。稳步推进辐射监管工作。办理环境信访81876件,妥善处置了一批重点敏感信访。完成环境应急管理“三网一库”建设,妥善处置了2011年新安江苯酚泄漏、苕溪异味、2013年自来水异味、2014年桐庐四氯乙烷泄漏等突发环境事件90起。
严格环境执法,打造“环境监管最严格城市”,全力以赴保障环境安全。通过交叉执法、告知执法、即时执法、公开执法、上下联动执法、有奖举报执法、在线监测执法、邀请信访投诉人联动执法等八大手段强化环保执法,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出台了“5最20条”意见,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882个,处罚金额28143万元,其中移送公安部门案件115个,实施行政拘留212人。
表1.1 杭州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