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近日广东省发改委、经信委、环保部印发了《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规划要求,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6%,煤炭消费降至1.75亿吨,天然气消费达到280亿立方米;电源结构进一步优化,省内电源装机1.3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约728万千瓦,风电装机规模达到800万千瓦。深入推进燃煤电厂升级改造。重点推进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以及其他有条件的燃煤发电机组实施环保升级改造,2017年底完成77台(3910.2万千瓦)。鼓励采用成熟适用的环保改造技术,实施废水处理工程零排放、输煤系统无动力除尘等环保措施改造。推进珠三角地区自备燃煤电站天然气替代改造工作。详细情况如下: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粤发改资环〔2017〕76号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顺德区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组织实施。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我们反映。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月25日
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确保完成我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第一节 “十二五”节能减排取得的成效
“十二五”时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进一步推进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以铁的手腕、超常规的举措推进节能减排,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顺利完成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十二五”时期,全省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分别下降20.98%和34.9%,超额完成“十二五”时期单位GDP能耗下降18%,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1%的目标任务,主要能耗指标处于全国第二低位。2015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160.68万吨、19.97万吨、67.83万吨、99.69万吨,比2010年分别下降16.9%、15.1%、19.2%、24.6%,分别超额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的41%、13%、30%、46%。
重点领域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大力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工业领域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各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累计淘汰炼钢378.9万吨、水泥4026.5万吨、平板玻璃1781.5万重量箱、造纸176.14万吨、制革200万标张、印染52406万米,电力、交通等重点领域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十二五”时期,省控断面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水质优良率分别提高了12.2和6.5个百分点,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了1.3个百分点;2015年空气环境质量达到近10年最好水平,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分别比2010年下降40.9%和5.6%;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