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湖北发改委近日发布《省发改委关于同意协合枣阳新市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文件延期的批复》,批复指出因受场址内森林、矿产资源的影响,枣阳新市风电场未能按期开工建设,经审查研究后同意将《省发改委关于同意协合枣阳新市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38号)有效期延长一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月29日。以下为批复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