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开年之际,各地新能源车及充电基础设施政策相继出台,本文总结一下近期新能源车及充电设施国家地方政策动态。
新能源车国家政策动态
国务院: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
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规划指出,要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的应用比例,推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成为支柱产业,到2020年,产值规模达到10万亿元以上。与此同时,提升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水平,推进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到2020年,实现当年产销200万辆以上,累计产销超过500万辆……
国务院:严控传统燃油车产能
据了解,此次修订《投资项目目录》是继2013年、2014年两次修订后,国务院第三次作出修订。《投资项目目录》“六、机械制造”指出,“汽车: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执行。其中,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由国务院核准;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财政部:12月起超豪华车加征10%消费税
11月30日晚,国家财政部在官方网站发布通知称:为引导合理消费,促进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自12月1日起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10%消费税,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二、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纳税人。
工信部: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设置补贴上限
12月22日,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工信部表示,针对一些新能源汽车“骗补”,调整财政补贴政策。
一是提高技术门槛,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防止出现地方配套补贴标准过高现象。二是提高企业准入门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已审议通过并将于近期对外正式发布;三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其中有三大保障机制:建立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实时调整机制,建立新能源汽车运行实时监测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第九批免征购置税车数量多达千余款翻番
近日,工信部发布第九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此次纳入免征购置税的新能源车型多达1102款,为第八批目录两倍有余。包含了73款纯电动乘用车、487款纯电动客车、15款纯电动货车、367款纯电动专用车、2款纯电动牵引车、20款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130款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1款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车、1款燃料电池乘用车、3款燃料电池客车、3款燃料电池专用车。
第五批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发布
12月29日,工信部公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5批),共包括95户企业的493款车型进入目录。其中,纯电动轿车/乘用车27款,混合动力轿车1款;纯电动客车208款,插电式纯电动客车20款。燃料电池客车3款。纯电动专用车176款。工信部网站最初发布的公告中,写明:“共包括97家企业共498个车型入选”,随后更改为“共包括95户企业的493个车型”。据测,被撤销的五款的车型中,与车型所配套的外资品牌动力电池有关。
四部委:新能源车补政策签订完毕
12月8日悉,有媒体报道,2016年新能源车补政策已于近日由四部委会签完毕,预计将在12月上旬发布。
新的国补政策将相比之前出现较大幅度的退坡,部分车型的退坡幅度将达到60%。从目前流出的版本来看,政策的调整思路是增加乘用车技术门槛要求、客车全面调整、专用车明确技术要求、燃料电池汽车细化补贴要求。业内人士表示,在此次的调整中,电动物流车和三元电池或成为后期市场两大受益方向。
纯电动客车占比48%1005款新能源商用车登榜第9批目录
11月25日,工信部公布第九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其中纯电动客车487款,纯电动货车15款,纯电动专用车367款,纯电动牵引车2款,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130款,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车1款,燃料电池客车3款,燃料电池专用车3款。
发改委:合资车企中方股比不低于50%
日前,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公告,在汽车整车和专用汽车制造方面,重点放开汽车电子和新能源汽车电池等生产制造领域准入限制。同时在汽车合资方面规定,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
此外,在《目录》中,鼓励外商对汽车发动机制造及研发机构建设、汽车关键零部件及关键技术研发、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和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等领域进行投资。
工信部:新能源汽车企业尽快建立监测平台
记者从工信部了解到,2016年11月29-30日,为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装〔2016〕377号,解读了《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讲解了国家、地方、企业三级监测平台系统架构、建设和对接测试要求,省市和企业代表分别介绍了地方平台和企业平台建设经验和运行情况。
根据《通知》要求,2017年1月1日起,新申报《公告》的客车车型、新申请《推荐车型目录》的使用三元电池的客车车型,应同时提交证明满足《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报告;2017年7月1日前,《公告》内现有客车车型应补交第三方检测报告。2017年1月1日前,所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尽快建立监测平台,并与国家平台完成对接测试;2017年1月1日起,新申报《公告》的车型,应完成车载终端-企业平台-国家平台的数据传输测试;2017年4月1日前,《公告》内现有车型应完成数据传输测试。
国务院: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
12月15日悉,国务院日前印发《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这是推动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务实举措。
《方案》明确了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四项主要建设任务。一是参照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结合本地现实需求,制定可持续发展规划。二是围绕制约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强技术筛选,明确技术路线,形成成熟有效的系统解决方案。三是增强地方整合汇聚创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能力,探索科技创新与社会事业融合发展的新机制。四是积极分享科技创新服务可持续发展的经验,对其他地区形成辐射带动作用,向世界提供可持续发展的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