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近日山西省发改委印发了《山西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规划》。规划要求,优化发展火电,依托低热值煤发电和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推进高效清洁燃煤机组建设,重点发展高参数、大容量燃煤机组和高效洁净发电大型联合循环机组,改善燃煤发电装机结构;逐步提高煤层气发电和瓦斯发电比例,调整火电能源结构,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到2020年煤层气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千万千瓦级。继续挖掘水电潜力,推进黄河大北干流古贤、碛口、禹门口水利枢纽和浑源、垣曲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争取到2020年水电装机容量达到550万千瓦。以大同、忻州、朔州为重点,加快推进晋北千万千瓦级大型风电基地建设和各类并网配套工程建设。在分布式能源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智能电网、智能天然气管网、智能热网等建设,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推进气、电、热、冷有机联合,探索建设立体化的能源互联网。全文如下:
山西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规划
一、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背景
(一)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
1.国际形势
19世纪初以来,以全球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气候变化问题已经引起了人类的高度关注。历经百余年,极端气候事件愈加频繁,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趋严重,指向气候变暖和人类活动对气候变暖影响的科学证据不断出现。国际社会已就此及2℃全球平均升温控制目标和低碳发展达成共识。应对气候变化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已成为全球性公共问题和国际政治核心问题之一。
各国出于自身发展考虑和迫于国际压力,均在加快制定绿色低碳发展战略。截至目前,已有约190个国家提交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文件,覆盖了全球超过95%的温室气体排放。其中欧盟确定到2030年实现在1990年基础上,共同减排40%;美国承诺到2025年实现在2005年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减排26%-28%;日本承诺2030年在2005年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减排25.4%。2015年12月,《巴黎协定》规定“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源的人为排放与汇的清除之间的平衡”,即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峰,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巴黎协定》的达成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转折点,将促进世界向低碳发展转型。时至今日,绿色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方向和潮流,成为产业和科技竞争的关键领域。
2.国内形势
近一个世纪以来,全球气候变化已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产生重要影响。化石能源消耗量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呈快速上涨之势。2013年我国碳排放总量已超越欧盟和美国位居全球首位,人均碳排放量也首次超过欧盟。随着资源环境刚性约束加剧和全球气候行动的如火如荼,我国面临越来越大的国际压力。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促使低碳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提出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和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的目标,低碳发展迫在眉睫。《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相继出台,引导我国低碳发展;低碳试点示范深入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工作进程不断加快,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成效明显。
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5年度报告》,2014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6.1%,比2010年累计下降了15.8%;“十二五”期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1.2%,比2005年提高了4.4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了21.88亿立方米,已超出对外宣布的15亿立方米承诺目标。
面向未来,我国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明确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导向,确定2020年、203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为: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二氧化碳排放于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全面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和国家自主贡献文件,加快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不断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增加森林碳汇、探索实行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重目标控制机制、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确保实现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18%的目标,并为2030年左右实现碳排放达峰奠定基础。
(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进展与成效
“十二五”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与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能减排、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等有机结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成效明显。
1.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我省温室气体排放以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和煤炭开采活动逃逸的甲烷为主,主要集中于电力、煤炭、钢铁、水泥等行业。随着全省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逐步优化以及产业技术装备水平逐步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呈持续下降趋势。据统计,2014年我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约为3.8吨/万元,较2010年累计下降16.55%,圆满完成国家对我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的考核。
2.低碳能源有所突破
“十二五”期间,我省充分利用新能源资源优势,积极发展风电、煤层气、太阳能、水电等产业。2014年,全省电力装机容量达6305.88万千瓦,其中风电454.15万千瓦,占比7.20%,约为2010年的12倍,为火电之后第二大类电源。
截至2014年底,全省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90亿立方米,占全国的53%。其中,地面抽采量近35亿立方米,利用量达30亿立方米;煤矿瓦斯抽采量55亿立方米,利用量达20亿立方米。2014年,全省煤层气发电装机达305万千瓦,占到全省新能源装机总量的28.4%。
全省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可再生能源和低碳能源发展较“十一五”末有所突破。据估算,我省2014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上升至2.30%,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至89.26%。
3.产业结构逐渐优化
三次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全省三次产业比例由2010年的6.0:56.6:37.3调整为2014年的6.2:49.3:44.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逐渐提高。第三产业中生产性服务业优势突出,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50%左右。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批零、住餐四项合计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52.5%,排全国第9位,高于各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高于中部其他5省约4.4个百分点。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速度和质量全面提升。“十二五”期间,我省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关于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全面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512”工程,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较快增长。
4.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
我省全面淘汰落后产能,提前两年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目标任务。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以能耗考核为手段,将能效先进指标作为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的审查红线,在冶金、焦化、电力、煤炭、化工、建材六大高耗能行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出台水泥和电力行业能效对标活动实施方案,发布实施50余项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节能管理标准和节能技术标准等地方标准,初步形成覆盖主要耗能行业的节能标准体系。2011-2014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4.73%,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全省能效水平持续提升。
5.森林碳汇稳步增加
全省稳步推进造林绿化,每年造林400万亩以上,2011至2014年共完成造林1831万亩,苗木成活率85%以上;营造碳汇示范林4.5万亩,苗木成活率达90%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灾害防御能力不断提高。全省碳汇计量工作有序开展,理论体系已基本确立,框架设置初步完成。“十二五”期间,全省森林覆盖率每年增加1%,森林面积由2010年的282.4万公顷提高到2014年的344.6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呈稳步增加之势,碳汇能力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