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近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了《成都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根据《指南》的相关要求,参考相关省、市桩车比设置标准,确定本市电动汽车的公共充电桩车比为1:8。经测算,按常规模式发展,至2020年全市共需建设公共充电桩约1.3-1.5万个;按跨越模式发展,全市共需增设公共充电桩约0.9-1.1万个。展望至2030年,全市共需建设公共充电桩约7.0-7.6万个。同时按《指南》要求的“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的配置标准,设置城市公共充(换)电站。按常规模式发展,为保证11.6-13.7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至2020年全市共需建设充电桩约10.7-12.9万个,其中自(专)用充电桩约9.4-11.4万个,公共充电桩约1.3-1.5万个,具体详见附表三。若考虑跨越式发展,要满足2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则需增设充电桩约6.9-9.0万个,其中自(专)用充电桩约增设6.0-8.0万个,公共充电桩约增设0.9-1.1万个。具体内容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进一步促进我市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我委会同有关单位编制了《成都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委。
联系人:吴刚
电话:028-61885827
传真:028-61886235
电子邮件:cdsdl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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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2月22日
成都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公开征求意见稿)
前言
随着全球能源紧缺与环境危机,节能减排已成为全球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汽车作为石油能源的主要消耗产业,是新能源技术研发和推广的重要领域。大力发展电动汽车已成为缓解能源紧缺、重塑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换)电设施)是为各类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是推广应用电动汽车的基本保障,包括自用充电桩、专用充(换)电站和公共充(换)电站三类。加快充(换)电设施的规划建设,是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方便人民群众生活,促进城市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2010年以来,国家相继发布了一系列促进电动汽车和充(换)电设施发展的政策、标准、规范等,成都作为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城市,应加快充(换)电设施的建设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进一步促进成都市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建立完善的充(换)电设施服务体系,按照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联合印发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以下简称《指南》)和能源局发布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导则》(NB/T33023-2015),及成都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相关要求,制定本专项规划。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成都市域,总面积约14334平方公里。
其中,中心城区包括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管辖范围及绕城高速路外侧500米生态带以内的区域;天府新区直管区为由成都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管理委员会管辖的行政区域。
根据《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02030年)》(送审稿),其中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纳入“都市核心区中的都市组团”,简阳市(含空港和龙简)、都江堰市、新津县、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大邑县、金堂县、蒲江县和淮口纳入“卫星城”。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远景展望至2030年。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部署和充(换)电设施建设要求,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政策引领;以政府为引导,市场为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发挥市场作用;构建系统科学功能完善、服务便捷、高效开放,与本市电动汽车发展相适应的充(换)电设施服务网络体系。
(二)规划原则
1、突出重点、分类推进
以自(专)用充(换)电设施为主导,公共充(换)电设施为辅助,优先建设公交、市政、物流、客运等公共服务领域充(换)电设施,积极推进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用户结合居民小区、单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合理布局社会公共停车场所、商业与公共服务配建停车场所等公共充(换)电设施,满足各类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2、统筹规划、适度超前
从全域、全局的高度统筹考虑、整体谋划,加强全市充(换)电设施发展的顶层设计,建立覆盖全域的充(换)电服务网络。以提高用户使用的便捷性为目的,与电动汽车出行特征规律相适应,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原则,推进充(换)电设施的可持续发展。
3、技术创新、功能完善
加强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创新研发,充分利用智能柔性充电、无线充电等新技术和模块式充电方式,积极探索多样化的充(换)电设施建设方式。建立公共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充(换)电设施功能,提高设施的利用效率。
4、因地制宜、集约高效
突破传统建站思路,以“合建、配建”为主,独立占地作为补充规划建设充(换)电设施。充分利用自用、专用停车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配建充(换)电设施,保障设施用地空间。
三、发展基础
(一)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状
截止2015年底,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6840辆,占全市汽车保有量的0.18%,主要推广类型为纯电动汽车。2013-2015年,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增速明显加快,电动汽车数量及占汽车保有量的比例持续提高。
从电动汽车的推广构成看,目前本市重点在租赁车、专用车和公交车等领域大力推广电动汽车,累计约占电动汽车总量的87.6%,且每年新增的市政电动车已占年均更新市政车辆的30%;出租车和私家车推广数量较少,占其领域汽车总量及年均更新车辆的比例均不超过0.1%。
(二)充(换)电设施发展现状
1、充(换)电设施规模
截止2015年底,本市域范围内共建成各类充电桩1701个,包括分散式的自用充电桩964个(含直流桩10个、交流桩954个),集中式的充(换)电站53个(含直流桩313个、交流桩424个、换电5个),另有电池配送站9个,公交无线充电站1个。
自2015年10月之后,在国家一系列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的政策影响和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投资建设主体的积极性得到调动,本市充(换)电设施的建设速度加快,截止2016年8月底,累计建成约3000个充电桩(共578个充电设施点位),其中包括充(换)电站88个。
2、充(换)电设施服务能力
截止2015年底,本市电动汽车与充(换)电设施的配置比例约为4:1,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能力不足。从不同类型电动汽车服务水平看,公交、市政、物流、客运等电动专用车基本按照“一车一桩”进行建设,能够满足日常充电需求;私家车的自用充电桩建设数量不多,大多只能依靠公共充电桩进行充电,给居民出行带来一定困难。
3、空间分布情况
从市域来看,本市现状已建各类充(换)电设施总体上呈现空间分布不均的特征,且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其他区(市)县数量少、分布零散,简阳市范围暂无充(换)电设施。中心城区内的充(换)电设施主要分布在二环以外区域,旧城区基本未建设充(换)电设施。
4、配套政策
目前,本市已发布《关于成都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级补贴的通知》和《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级补贴实施细则》,充(换)电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对相关部门权责及充(换)电设施投资建设主体的运营、管理将进一步规范,指导充(换)电设施有序发展。
5、运营服务
本市现有充(换)电设施多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了智能服务平台,但各企业自成体系,未实现互联互通,大部分车辆难以快速找到可供使用的充(换)电设施,且公共充(换)电设施的使用率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