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新疆4家企业满足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的准入条件,准许纳入自治区2016年第一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4家企业分别是特变电工(新疆)易充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科林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疆绿之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吐鲁番承煦电气有限公司。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表示,各地(州、市)要认真做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活动,对纳入《目录》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允许在全疆范围内开展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对未纳入《目录》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不得从事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活动,不得对其拟建设运营的充电设施进行备案。
另外,未在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备案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不享受国家和自治区优惠政策,电网公司不得为其办理电网接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自治区
首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的通知
伊犁州发展改革委,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自治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新发改能源〔2016〕1366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核,特变电工(新疆)易充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科林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疆绿之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吐鲁番承煦电气有限公司4家企业满足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的准入条件,准许纳入自治区2016年第一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要认真做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活动,对纳入《目录》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允许在全疆范围内开展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对未纳入《目录》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不得从事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活动,不得对其拟建设运营的充电设施进行备案。未在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备案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不享受国家和自治区优惠政策,电网公司不得为其办理电网接入。
附件:自治区2016年第一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管理目录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