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今日,浙江省环保厅审批了2个火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分别为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嘉兴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详情如下:
1、关于拟对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编号:330000181611211000002
项目名称: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围垦区
建设单位: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按计划逐步关停镇海老厂现有4台21.5万千瓦燃煤机组,在镇海区异地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 按规范开展了公众调查和公示,对公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 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CR脱硝,石灰石-石膏脱硫,静电除尘、湿电除尘。噪声: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固废: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9日(5日)
公告时间:2016年11月23日
联系人:省环保厅建设处
联系电话:0571-28869059 传真:0571-28869009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