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十年的黄金发展时期之后,2012年以来,煤炭企业效益大幅下降,企业生产和经营十分困难,其原因除了市场的变化之外,长期困扰煤炭企业发展的沉重的债务负担也是一个巨大因素。在煤炭市场比较好的时候,这一问题还不明显,但随着煤炭市场的持续恶化,这一问题越来越严重,已经成为制约煤炭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国家也已经认为到这一点,不久前,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和《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提出用市场化债转股的办法实现企业脱困。因此,煤炭企业应该充分利用好这一机会,运用债转股的方法,将企业的一部分债权转化为股权,从而降低煤炭企业的债务负担。同时,债转股也有利于避免债权方出现大量坏帐,从而给金融系统带来较大风险,因此这是一个对债权债务双方都有利的事情。当然,由于每个企业情况不同,债务不同,煤炭企业债转股需要十分慎重,必须利用市场手段去实现,同时必须坚决避免出现逃避债务,给债权方造成损失。
今年以来,为降低我国工业企业的杠杆率,实现工业企业的健康发展,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上述两个《意见》,为煤炭企业通过债转股方式实现降低杠杆率、减少财务费用,实现轻装上阵提供了可能。
哪些煤炭企业具备债转股条件?
债转股的适合对象
与上一次债转股对象由政府指定不同,这次债转股国务院明确规定采取市场化的原则,其对象企业由各相关市场主体依据国家政策导向自主协商确定。按国家规定,煤炭行业债转股企业一般属于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及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同时国家明确规定,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不能成为本轮债转股对象。
因此从国家规定来看,并不是所有煤炭企业都适合进行债转股,债转股不能成为一种免费午餐,对于煤炭行业而言,债转股的适合对象,我认为,至少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规模较大,同时拥有储量较大的煤炭资源储备。不同于制造业企业,煤炭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与其所拥有的煤炭资源储备量息息相关。一个开采技术水平较高的煤炭企业,如果没有资源储备,也存在不了多长时间,也就无法给债权拥有人带来任何未来收益。也就是说,一些煤炭资源枯竭的煤炭企业不能成为债转股对象。
2、最好为上市公司。选择煤炭上市公司作为债转股对象,是因为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等方面透明度和市场化程度都更高,债权转让和转股价格都更容易在各参与方之间达成一致。
3、资产负债率较高,一般应在60%以上。资产负债率高,说明负债的压力大,对其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较大影响。
4、具有较高的经营水平。从指标上看,至少债转股对象企业应在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销售毛利率、营业利润增长率、总资产周转率、净资产增长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指标上表现较好。
适合首批债转股的企业有哪些?
综合以上标准来看,目前中煤能源、西山煤电、兰花科创、兖州煤业、开滦股份、阳泉煤业、郑州煤电、大同煤业、平煤股份、潞安环能比较适合进行首批债转股。
如何实现债转股?
1、选择哪些债进行转股
哪些债可以进行债转股?当然不是随便什么债都可以转股,进行转股的债应该是银行贷款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长期借款,短期借款,或者债券、票据等,最好选择那些成本比较高、抵押条件苛刻、期限结构不太匹配的逾期、次级和关注类贷款,以兼顾企业去杠杆和银行优化资产质量的目标。
作为进行债转股的主体的银行,显然会选择只是由于经济周期的原因暂时不是很好,但是长线来看资产质量将会改善的企业债务进行转股。这样进行逆周期投资,跨越周期进行投资,不但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也能在未来取得可观的收益。
最终选择什么债进行转股,需要债权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同企业进行谈判来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