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环保部获悉,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章目录的公告已经发布。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现行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章目录共85件,包括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领域部门规章目录(57件)和核与辐射领域部门规章目录(28件)。其中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领域部门规章目录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监测、危险废物等相关的规章。详情如下:
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章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要求,我部对2008年3月环境保护部成立以来以及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先后发布的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现将现行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6年11月14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