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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开展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供应商资质能力专项核实工作

添加时间:2016-11-22 11:36:01 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各相关供应商:

为减少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的重复性劳动,提高评标工作效率,国家电网公司即将开展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以下简称“核实”)工作。参与核实并非参与投标的前置必备条件,供应商可自愿报名。核实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核实对象

本次专项核实针对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直流充电机和交流充电桩)生产商进行核实。

二、核实申请提交方式及要求

核实申请提交方式:2016年12月1日17时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邮箱地址:4008180899@sgm.sgcc.com.cn)提交《资质能力核实申请单》(附件1)(盖章扫描件和EXCEL可编辑版本一并作为附件发送)。

如上述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核实申请,将视为放弃参加此次专项核实。

与此同时,已提交《资质能力核实申请单》的供应商务必在2016年12月16日17时前,登录电子商务平台(ecp.sgcc.com.cn),填写资质能力信息,填写完毕后在“提交审核申请菜单”下,定位充电设备资质业绩信息后,点击“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6(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及相关操作视频。

三、核实时间和地点安排

资质能力核实一般分为文件核实和现场核实两个阶段:

1、文件核实:

核实时间:2016年12月16日-12月23日。

1)递交资料时间:2016年12月16日(星期五,9:00-12:00,

13:00-16:00),逾期未送达将不再受理。

2)退还资料时间: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9:00-12:00)。

3)递交/退还资料地点:北京明都饭店(丰台区南三环成寿寺路临188号,010-67657788)。

4)供应商在递交资料时,应递交一式两份《原件文件目录及签收表》(格式见附件7),工作人员将按该目录签收文件。同时还需递交1份加盖公章的《资质能力核实信息公示承诺书》和1份《廉洁自律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8)。

5)退还资料时请持递交资料时的《原件文件目录及签收表》原件领取递交的原件文件。

2、现场核实:

核实时间:2016年1月3日-3月20日

根据专家组的文件核实结论,国家电网公司确定现场核实供应商名单和现场核实日期,一般在现场核实工作开展前3日内,通过邮件形式发送《现场核实通知》,并电话告知。

3、核实结果反馈时间:2017年3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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