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近日,甘肃省环保厅验收了白龙江苗家坝水电站工程。苗家坝为日调节电站,水电站工程主要由主体工程、施工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等五部分组成。最大水头为95.3m,最小水头为83.5m,平均水头为91.5m。根据工程的开发任务、所处地理位置、电站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等,本阶段拟定装机容量240MW,额定水头87.0m,安装三台HL(231)—LJ—350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80MW,单机额定流量105m3/s。年平均发电量9.07亿kw•h,装机年利用小时3779h,保证出力42MW。详情如下:
项目建设过程
项目2007年1月开始建设,2008年12月26日主河床截流;2014年8月9日苗家坝水电站工程蓄水通过省发改委的验收;2014年6月2日首台机组发电,2014年6月25日三台机组发电并网运行。2014年7月14日,陇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甘肃大唐白龙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苗家坝水电站试运行请示的批复》 (陇环发[2014] 190号),同意项目试运行。
建设项目概况
3.2.l项目特性
环评阶段:
(1)工程名称:白龙江苗家坝水电站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苗家坝水电站坝址位于文县临江镇—口头坝乡境内,上距临江镇35km,距口头坝10km;下距碧口水电站31.5km。
(3)开发河流名称:白龙江
(4)工程性质:新建
(5)工程规模:根据《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5180-2003)规定,苗家坝水电站工程规模属二等大(2)型。
(6)开发方式:具有日调节能力的径流式电站
(7)开发任务:发电
(8)工程投资:工程静态总投资为20.30亿元。
经调查工程建设地点、工程性质、规模、开发方式、任务均没有变化,由于2008年5月12日经历了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而且工程建设时间长,移民安置、专业修复工程量增加,工程实际投资33.3266亿元。
3.2.2工程建设管理体制
(1)工程建设单位:甘肃大唐白龙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设计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院;
主体工程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五工程局等;
生活区施工单位:甘肃龙江电力公司;
(3)主体工程监理单位:甘肃华研水电咨询有限公司
(4) 环境监理单位:甘肃禾立信达节能评估有限公司
3.2.3劳动管理及人员编制
经调查,管理机构人员编制按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2004.5)并参照国家电力公司[2000]499号文中《水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苗家坝水力发电公司工程管理总计42人,其中运行人员16人,管理人员6人,其他人员20人。
白龙江苗家坝水电站实行公司、电站、班组三级管理体制,共设置综合部、维护部、运行部三个职能科室。
3.2.4工程建设期及进度
开工前安排筹建期10个月,2006年6月进场公路大桥开工,2008年12月26日主河床截流阶段验收;2014年4月23日下闸蓄水阶段验收。2014年5月22日,电站顺利通过机组启动验收,同年6月17日,2号机组完成72小时试运行正式投产;2014年6月15日,1#机组完成72小时试运行正式投产;2014年6月20日,2#机组完成72小时试运行正式投产;2014年6月25日, 3#机72小时完成试运行正式投产。工程的施工总工期为8年。
3.2.5电站运行方式
环评阶段:苗家坝水电站水库可进行日调节,没有综合用水等要求,开发任务主要是发电。在汛期,当入库流量较大时,应充分利用水量多发电,承担系统基荷;在非汛期或汛期入库流量较小时,可根据电力系统需要承担电网峰荷或腰荷。在运行中,应尽量减少日调节水头损失和弃水量,以多发电量。
为减少水库泥沙淤积,初拟汛期排沙水位比正常蓄水位低5m。根据白龙江苗家坝水电站入库水沙资料,拟定分界流量为200 m3/s。即当入库流量大于200 m3/s时,水库水位降低到汛期排沙水位发电运行;当入库流量小于或等于200m3/s时,水库水位可以抬高到正常蓄水位运行,以提高发电水头。
经调查:电站运行方式与环评相比没有变化。水库正常蓄水位为800 m,死水位为795m。汛期临时排沙水位为795米。当入库流量不超过200m3/s,水库水位可以抬高至800m运行,由机组发电过流,当水位超过800m时,开启排沙洞和溢洪洞泄洪敞开泄洪;当入库流量大于200m3/s,小于333.42m3/s,水库水位维持在795m运行,由机组参与泄洪;当入库流量大于333.42 m3/s,小于1875m3/s时,根据入库流量变化逐步开启排沙洞和溢洪洞,机组参与泄洪,维持水库水位在795m运行;当入库流量大于2208.423/s时,排沙洞和溢洪洞全部开启,机组参与泄洪流量,库水位开始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