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2016年11月3日吉电电力发布公告:公司与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翔集团)为积极贯彻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加快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促进长春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签署了《综合智慧能源及增量配电网PPP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据了解,该项目为长春新区综合智慧能源供应以及增量配电网PPP项目,今年年内开始投入建设,预计二至五年投入完毕。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3亿元,分为两个部分,一为长春新区综合智慧能源供应项目,二为长春新区增量配电网项目。投资包含但不限于售电及增量配电网项目、大型热电联产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清洁能源(风电、光伏、生物质等)项目、供热供冷及配套设施项目、电动汽车充电站等项目。
项目由龙翔集团通过法定形式选定的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拟采用使用者付费模式,包括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服务费。
以下为公司公告原文:
关于公司与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智慧能源及增量配电网PPP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项目具体实施前双方应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具体投资方式和实施进度具有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因具体项目投资协议尚未签订,因此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影响尚不确定。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吉电股份")与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翔集团)为积极贯彻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加快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促进长春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签署了《综合智慧能源及增量配电网PPP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一)项目整体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综合智慧能源供应以及增量配电网PPP项目。
合作双方:吉电股份与龙翔集团。
建设周期:2016年内开始建设,在未来二至五年内投入完毕。
投资总额: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3亿元,分为两个部分,一为长春新区综合智慧能源供应项目,二为长春新区增量配电网项目。
合作模式:本项目由龙翔集团通过法定形式选定的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拟采用使用者付费模式,包括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服务费。
(二)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龙翔集团是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设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设立的集团公司。
龙翔集团主营业务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房地产开发、金融服务为主。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龙翔集团又肩负起了长春新区开发建设的重任。长春新区是国务院于2016年2月3日批复同意设立的第17个国家级新区,管辖范围包括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长德经济开发区四个区域。长春新区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坚实、创新氛围浓厚、开放条件优越、承载能力较强。对促进吉林省经济发展和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将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三、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一致认为在长春新区发展综合智慧能源供应及增量配电网PPP项目符合国家能源政策。
2、双方同意共同开发建设长春新区所需的能源供给项目,项目总投资计划约83亿元人民币,在未来二至五年内投入完毕。投资包含但不限于售电及增量配电网项目、大型热电联产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清洁能源(风电、光伏、生物质等)项目、供热供冷及配套设施项目、电动汽车充电站等项目。
3、龙翔集团负责与上级政府部门对接,争取相关项目所需的优惠政策;负责做好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工作;会同吉电股份协调落实用能及能源供应的价格。
4、吉电股份负责项目的主要出资建设,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维管理。
5、对龙翔集团在长春新区已建成配电网资产和新区政府委托龙翔集团开发的配电网业务同意交由双方组建的混合所有制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和运维管理。
四、合作框架协议对本公司的影响
1、合作双方共同开发建设长春新区所需的能源供给项目,投资包含但不限于售电及增量配电网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清洁能源(风电、光伏、生物质等)项目、供热供冷及配套设施项目、电动汽车充电站等项目。为长春新区内提供绿色环保、稳定高效的能源供应,对于减小环境压力、改善空气质量、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2、综合智慧能源供应及增量配电网PPP项目符合国家能源政策。本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合作各方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合作各方将作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业务合作,对于调整公司电源结构、壮大公司整体实力具有积极意义。
3、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其它事项
1、上述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尚具有不确定性;该协议为双方后续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具体合作实施进度和内容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具体实施前尚需协议双方签订具体的项目投资协议予以约定。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项目的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项目公司组建方各自的出资比例、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日